7月15日下午,我队奔赴即发阳光城对该社区业主委员会顾问刘主任进行采访。通过与刘主任的交谈,我队成员了解到该社区是即墨市区内的模范社区,其业委会成立时间较长,运作规范,能真正为业主办实事,曾被市内市外多个社区参观学习。即发阳光城的业委会已经组建成立了三届,每届任期五年,每一届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和业委会的成立运作均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条例按部就班完成的。从居委会组织筹备开始,到筹备小组的组建,再到业委会的产生和主任的选举,每一步都会面向全社区进行公示公告,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队调研员提出业委会和物业之间关系的疑问,刘主任回答说,绝对不能让物业参与业委会,业委会是为业主的利益工作的。刘主任形象地将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比喻为婆婆和媳妇的关系,说明是业委会聘请物业来为社区做服务的。刘主任明确表达业委会的存在和成立一定是要为业主做些什么,比如即发阳光城的业委会曾因隔壁社区的楼层太高遮挡本社区部分住户的阳光照射而出面与隔壁社区及房管局进行协商,最终取得了协商的胜利,保护了本社区业主的利益。刘主任提出即发阳光城最大的病症在于停车位问题,问题的来源是前期设计的不合理,为了使社区的居住环境遭到最小化的侵害,为了避免消防通道被占用,该社区业委会和居委会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协商,达成了晚六点后早八点前,该社区外马路侧可以停放私家车。
我队调研员提问为什么业委会愿意为业主利益服务,是否会获得一定的薪酬。刘主任说,根据规定,业委会的成员应当是有一定的薪酬作为回报的,但是即发阳光城的业委会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每个成员都是凭借自己的责任心心甘情愿地为社区做贡献。采访结束后,该社区物业经理对我队调研员表示了嘉奖和鼓励,同时,该物业经理表示,业委会制度应当推广下去,要让更多的有责任心的人加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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