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湖南长沙一名女子抱着狗上了公交,公交司机阻拦其上车并多次劝阻未果,于是停车不开,最终导致全车乘客下车换乘。事后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司机拒载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长沙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三条中明确指出:“不携带有碍安全健康和舒适乘车的动植物或有异味的物品乘车”。因此,这名女子带着狗上公交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公交乘车规则。而网友们对于这件事的态度也是“一边倒”,有认为司机是为大多数乘客安全考虑的,有谴责女子不遵守规定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的,还有人呼吁文明养狗的,等等。这些评论都反映出的是当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现状:部分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规则意识不强。
而一个多月前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同样也是由乘客规则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乘客违反了公交乘车中“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或妨碍驾驶员正常工作”的规定,强行要求下车并抢夺方向盘,因此酿成了惨剧。这些引起巨大争议的事例告都在告诉我们:必须培养乘客的规则意识,使其遵守公共场合的秩序,从而减少由于违反规则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而从媒体对于不文明事件的频繁报道看来,当今社会重视规则和秩序的风气并不完善,仍然有不少人漠视规则,肆意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违规惩戒制度便是促使人们重视规则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众多的公交违规“闹剧”也说明,公交违规惩戒制度亟待完善。
纵观如今的公交乘车规定,很少有明确提出对于违反规定行为要给予处罚措施的,只有部分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才会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加以处罚,而这些处罚往往都会像之前处置“霸座男”一般,被网友们视为“隔靴搔痒”。这也带给一些人信号:只要不闹出安全事故就可以为所欲为,规则什么的都可以无视。就像那名抱狗上公交的女子一样,对于公交上不能携带狗的规定无动于衷,甚至还倒逼司机停车、其他乘客换乘,其本人对于这件事情却并不用背负惩罚。
因此,为了使公交乘车的规定在人们眼里不“形同虚设”,必须完善与其相配套的违规惩戒制度措施,给予违反规定者以一定的处罚和教育。只有让违规者真真切切感受到规则的力量,感受到为违规付出的代价,才能减少其再次违规的可能性。
当然,一个社会的规则文明,并不能只通过制定违规惩戒制度来实现。毕竟这只是减少了违规行为的“暴露”次数,却不等于守规习惯的同步养成。想要长久地形成社会遵守规则的风气,必须在制定完整明确的公交违规惩戒制度,使得违规行为也“有规可依”的同时,加强对于违规者的教育。唯有积极地通过处罚和教育去引导规则意识不强的人,才能带来更安全良好的公交乘车环境。
http://www.dxsbao.com/news/148027.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