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聋哑人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探索公安机关在司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声之形”调研团成员于2月18日就聋哑人犯罪的情况对有关的刑警进行采访。
2月18日下午,团队成员对处理过聋哑人犯罪案件的刑警进行了深入访谈。经访谈了解到,聋哑人犯罪以盗窃、抢劫等侵财类案件为主,案情一般比较简单。但随着犯罪数量的增加,聋哑人犯罪行为也随之发展。通过具体案件可以看出在特定案件中已有犯罪嫌疑人形成了一定的组织进行团伙犯罪,组织严密,具体分工到财务、监督、公关等职位,聋哑人团伙作案职业化、公司化的倾向非常明显。同时团伙还会吸收健全人加入负责沟通交流工作。在被捕之后,因个别聋哑犯罪人有多次被捕经验,抱有侥幸心理,在被捕时并不会有反抗行为,但是在审讯时会更沉着,会装作不懂手语、装疯卖傻,严重影响办案效率。为此,警方设置专门的翻译人员在翻译的同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对翻译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受访刑警还提到,聋哑人由于生理缺陷处于社会边缘,缺乏社会认知,没有犯重罪的能力和胆量,只是出于谋生需求而进行盗窃、抢劫等简单犯罪行为,在司法过程中比较胆怯,但是再犯率非常高,这成为聋哑人犯罪治理的重点。
经过此次访谈,团队成员深入了解了聋哑人犯罪的实际情况及公安机关在处理犯罪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为团队研究提供了实际的数据和资料,增加了团队成员对聋哑人犯罪的认识,为团队实践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对深入项目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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