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顶有花山脚香,桥底有水桥面凉……”穿行于桂林漓江的游船,旋律优美的山歌,独具年代感的腔调,富有民族特色的韵律,一幅渔歌江上的画面浮现眼前,与两岸旖旎的桂林山水相得益彰。2024年8月13日上午,曲阜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薪火相传,光辉永存”实践队前往广西民族博物馆感受壮乡刘三姐的独特魅力、体验山歌的传承的生生不息。
刘三姐是广西壮族民间传说中的美丽女子,并非一个具体的真实人物,早在宋人笔记中,这个形象就已出现,因擅长编唱山歌而享有“歌神”或“歌仙”之名。“刘三姐”作为一个延续千年的文化符号,缘起岭南地区,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独特性,是壮汉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产物,象征着当时劳动人民反抗压迫阶级的斗争精神,同时将这种精神巧妙地以山歌的形式传唱后世。此外,“三月三”是壮族地区最大的歌仙节,每年的这一天岭南壮乡四海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用那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人们对歌仙刘三姐的思念和对丰收、对爱情、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优秀的艺术离不开优秀文化的滋养,同时优秀文化也离不开优秀艺术的弘扬。以壮乡优秀传统文化“刘三姐“为根基,滋生了许多蓬勃发展的艺术行业,歌舞剧、彩调剧、电影等以“刘三姐”为主题的艺术形式都因此奠定了深厚的艺术基础。“薪火相传,光辉永存”实践队成员通过走访了解到电影《刘三姐》更是运用了彩色胶片,将民间传说、优美的广西山水风光与独特的民族歌舞艺术完美融合在一起,先后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上映,向世界传递了中国精神、讲好了中国故事、弘扬了传统文化。此时实践成员们收集资料、调查探究、分工合作,于过程中用心感受“刘三姐”的内心世界,从斗志昂扬的山歌里感悟不畏艰难险阻的精气神,领悟新文化带给人们战胜艰难困苦的信心与勇气,坚定不移地做“刘三姐”民族品牌和文化符号的继承者和传承人。
“时代前进了,艺术也要与时俱进。为人民歌唱,永无止境。”无论是哪一个时期、哪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刘三姐的歌都抒发着壮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文化需求也日趋多元化,“薪火相传,光辉永存”实践队成员也要像大多数“刘三姐”文化爱好者一样敢于创新、敢于拼搏、敢于上进,不断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撰稿人:黄怡嘉
“薪火相传,光辉永存”实践队
指导老师:孙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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