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曲园学子三下乡:避免网购陷阱,合理维护权益
中国青年网临沂7月28日电(通讯员高文娜)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扩充维权知识,2024年7月26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明理知权,法治随心”实践团队来到山东省滕州市进行线上线下结合式采访、面对面式宣传。
图为采访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购物方式,让“足不出户,购遍全球”成为可能。然而,在享受网购带来的便捷与乐趣的同时,消费者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网购陷阱,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这些陷阱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消费观念超前,维权意识滞后,其消费权益十分容易受到侵害。比如,女生在淘宝新买的裙子,收到后试穿不合适,想退货却被告知本商品不具备“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只能后悔当初买的时候没看清要求;开开心心在网上买了零食,收到后里面却有“加餐”,不是吃出来塑料、头发,就是被肢解了的小虫子,找商家理论却敷衍了事,甚至不会被理睬,只能自认倒霉;在直播中时,被三句两句忽悠了,购买了名不副实的产品或者残次品等问题商品,想要退货却已经过了无理由退货期,只能自己吃个哑巴亏……还有一部分同学,甚至自认倒霉,自动放弃维护自身权利。
图为网购维权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在消费盛行的今日,人民的消费权益本该同步发展,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也应该不断完善。但是事与愿违,广大商家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只重视如何赚取更多利润,却忽视消费者的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利。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由于刚刚步入社会,对于社会规则不熟悉,所以,消费经验也未积累,更缺乏面对社会的勇气和智慧。而不少商家就是抓住了大学生消费群体的这个特点,给大学生消费者“挖坑”,同样,大学生也熟知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在吃亏后,只能自认倒霉,打掉牙了只能往肚子里咽,缺乏维护自己消费权利的勇气,难以用理智的思维去与商家对峙。
现实中有许多典型的案例,如大学生小张是个微信达人,在XX站上看到微信集赞可以购买一款价格诱人的手机,赶忙发动同学帮忙,完成集赞任务后,再到XX站购买时,付款2000元,却没有收到货品,被客服告知该商品为水货,廉价脱销,需另加1800元换购行货。小张听信了客服的话,又进行了转账,最终被骗了3800元,手机也没收到。当他再想去找客服时,人已经被拉黑了。我们虽为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自身能力有限。但是,我们不能任由自身的权利被侵犯。
我们要从自身出发。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理性维权。在校大学生要从根本上破解维权难的困局,首先要知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条款,更要掌握维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加强,大学生理性、合法维权不是难事。其次,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搞清“游戏规则”,明明白白消费。大学生容易轻信商家对商品的虚假宣传,如“假一罚十”、“集赞优惠”等。因此无论是在网店还是实体店,决定消费前一定要核实商家的各种信息。然后,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据理力争,合理诉求。在很多维权案例中,最主要还是一部分大学生不注重收集证据,发生侵权后,与商家沟通不够,双方缺乏理解与信任而导致纠纷产生。同时,不要忘记寻求国家的帮助。首先,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妥善调解,化解矛盾。如向商家投诉经反复交涉无果,且明显不能满足诉求的,应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及时向12315、12358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避免纠纷扩大。大学生消费遭受侵权时,也可直接主动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咨询,由第三方出面妥善调解矛盾,满足诉求。其次,采用司法途径,维护大学生消费合法权益。在商家或供应商给出了合理解决方案,还不能满足诉求怎么办?除了通过消保委调解、媒体曝光、行政申诉、仲裁申诉等途径合法维权外,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作为在校大学生消费维权要慎用或少用司法途径,要充分权衡经济、时间成本。
图为宣传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我相信,随着新消法的出台,其它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与细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监管到位,广大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日趋成熟,加上商家的诚信和服务水准的提升,大学生消费维权的状况会越来越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让我们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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