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实地观察、现场体验、深入调研了解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党和国家大踏步发展的“贵州缩影”,2023年8月11日,安徽工业大学“多彩贵州”专项“皖子黔红”实践队前往贵州省遵义市及仁怀市茅台镇开展中小学生校园霸凌问题(含“隐形”霸凌问题)调查及化解对策研究大创项目调研并进行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为当地百姓提供法律指导、普及法律知识,以及解决其法律问题,并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了解当地普法教育现状,同时以“校园欺凌问题”为切口,向村民进行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向村民们提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窗口,同时也通过实践的方式,引导实践队员对于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现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走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在与村民闲聊之中了解近年来他们接受的普法教育以及维权方式。通过走访调研,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普法宣传的力度正不断增强,多数村民都能接受到普法教育。但从村民口中我们也得知,村民接受的“普法宣传往往还是通过观看新闻以及电视中的普法节目获得,渠道较为单一;并且有少数村民由于文化教育程度较低,对相关法律条文文字理解困难,这也对村民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图为村民向实践队员普及法律知识
在开展普法活动期间,我们为村民讲解了和他们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规定以及一些实际案例的介绍。正所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一青年大学生中普通的一份子,能使书本上笨重枯燥的铅字转化为实践之中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这使我们感觉自己之前辛苦的准备都没有白费,也深刻的感受到了自己学习的价值所在。不过,在讲解的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了自己所做的一些不足之处。由于准备有限,我们对于很多实务问题都是机械地复述法律规定,不够生动,这是在日后学习中需要完善的部分。“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生动的展现在百姓眼前,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更能让百姓直观感受到法律的用处和重要性。
图为实践队员向村民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校园暴力相关案例
普法活动对于广大农村群众来说,是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窗口;对于我们当代青年学生来说,这是我们了解社会,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学以致用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发展进步来说,这也是意义深远的。普法实践结束了,但并不是一切就画上了终止符。我们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深深感受到自己生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在这次普法活动中,不论是我们为乡村振兴做出的一点贡献,还是在准备过程中学到的知识,都使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我们青年应主动出击,才能真正将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光辉未来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图为实践队员合影
愿每一名青年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法治之光,照亮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使秩序与稳定的清风吹拂每一名国民。而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将积极承担起身上的时代重任,用更多的实践活动来锻炼自己,来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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