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正苗护翼队来到了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柴胡店法庭。在柴胡店法庭,小队成员详细了解了法庭建设、团队配置、案件审理以及诉前调解情况,重点了解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发展情况。
调研过程团队成员了解到柴胡店法庭建立了全国“首家”面向“农村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基地,自2015年4月11日揭牌以来,共接待中小学生5000余人次,为学生提供法治讲座100多课时,模拟法庭30余次,为农村青少年开启了一条知法、懂法、守法的光明之路。基地建筑展出的视频、微电影等内容,由该院少审庭负责不定期更新,当地2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到这里参观,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等起到了良好作用。
小队成员对柴胡店法庭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进行采访,引导人员介绍道:“近年来,柴胡店法庭不断进行创新改革,坚持寓教于乐、寓教于审,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尤其是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建立阳光心理工作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到改革少年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再到打造法治进校园工程,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之路。
众所周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成长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柴胡店法庭在关注“普法教育工作”的同时,也不断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调研过程中小队成员了解到:在今年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柴胡店法庭向原告与被告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要求原被告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是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尝试,将少年家事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家庭教育,深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成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1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及心理咨询师,综合运用家长课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跟踪帮教等措施,推动形成“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
在调研过程中,小队成员了解到柴胡店法庭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特色”做法是将“心理干预前置”,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及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作用,在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修复中加入专业心理辅导,向当事人传授婚姻家庭中的相处技巧、沟通方式以及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等有关知识,帮助他们理智解开心结、化解矛盾,从而有效避免了单纯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过多将矛盾引向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问题,提升了离婚及抚养案件的调撤率。同时,由资深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对离异夫妻进行开导,让离异夫妻对孩子的未来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让孩子不因父母离异而缺失关爱,健康快乐生活。
小队成员在走访过程中深深感受到:少年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未成年犯罪的有效预防不仅仅依靠法律,也依赖于社会各界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和对未成年心理的有效疏导和情感修复。这也让小队成员更加坚定地认识了“法理之外、情理更深”的道理,希望家庭、社会、法律多位一体的法治体系能够不断完善,真正地帮助到每一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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