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风氤氲,红旗飒飒;苍穹高挂,鸟鸣啁啾。六月的微风吹在实践团成员的脸上,却吹不尽他们与优秀法律前辈同座一室的激动;六月的阳光扫动同学们的眉蹙,却拂不去同学们最近距离接近神圣殿堂的欣喜。
为进一步将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提高综合素养,深化对基层法院的了解以更好用实际行动投入到回报社会的洪流——2021年7月23日,山东理工大学“法治未来”正能青年实践团一行十人前往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参观并参加座谈会。山东理工大学校团委书记王振、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宗磊、校团委刘岩老师、法学院辅导员魏晨晨老师莅临指导。峄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晁储卿院长等人对山东理工大学老师和实践团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上午10时许,在法院领导的指引下,同学们参观了第三法庭家庭民事纠纷的庭审,对庭审的各方陈词及过程做了详细记录。对于记录中疑点问题,法学院张宗磊书记和峄城区法院晁储卿院长也对同学们进行了拨云解雾指点迷津。
随后同学们跟随晁储卿院长来到会议室。山东理工大学师生同法院领导在民法典出台、司法改革、建党百年背景下年轻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三个方面进行了1.5小时的谈话。队长辛思颖向法院领导表明来意并简要介绍了实践团的计划安排和优秀底蕴
就民法典出台这一问题上,法学院张书记和法院晁院长共同强调,民法典出台对于司法实践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重要意义;基层法院就像各毛细血管,虽小但是确实不可或缺的,永不停息为整个社会法治大动脉供输新的血液,基层法院司法解决的是群众的基础性矛盾,所以做好基层案件的解决是关键一环;基层法院受理案件以民事纠纷中侵权类案件为主,而民法典就新增了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见义勇为免责、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等内容,对于侵权案件的界限进一步明确,不仅有利于法院断案和司法公正,更从根本上保护了人民的利益,为人民谋幸福。就司法改革这一问题上,法院晁院长表示,峄城区人民法院堪称枣庄“幸福感最高”的法院,对于民诉案件尤其是家庭纠纷设有专门心理咨询师,坚持“先调解后起诉”,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幸福和谐,与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呼应;同时法院岗位属于“一法官一助理一书记员”的紧凑型的人事安排模式,精简人员提高审理效率。法学院张宗磊书记表示,司法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山东理工大学团委书记王振表达了建党百年下对实践团青年法律人的厚望。王振书记强调:地球即成白首,吾人尚在青春,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应时刻把握底线思维,敢于对诱惑说不,认真对待手中的权利和权力,坚守职业道德;在法与情的处理上,他表示法与情并不是矛盾的,而可以有机融合到一起,情是道德层面的约束而法是硬性社会规范,所以不应成为法律机器,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司法职业水准,恪尽职守,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和社会所倡导的情理相呼应;本次实践是学习亦是锻炼与磨砺,每个同学在实践后都应努力让自己成为社会法治所需的新鲜血液。
最后是同学们向法院领导自由提问环节。学生们就民法典适用中总则分则各自作用、新增内容对于法院审理案件的影响等问题向法院工作者询问并展开研讨。学生们对于司法实践和理论知识灵活巧妙的结合得到法院工作者和山东理工大学领导老师的一致认可。
通过今天的活动,同学们从参观庭审和参加领导的座谈中深刻体会到民法典出台对于基层法院的战略性推进作用,夯实基层司法基石、处理好基层的法律事件是一大重担,这一重担落实到每个人的身上即一座山,同学们有义务有责任去从基层法治做起。使同学们深化对基本民生的认识,利于同学们结合专业能力做好五有人才的同时投入伟大的法治建设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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