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的词汇具有庄重美。法律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的特点,决定了其行文风格要庄重、严 谨、朴实、冷静。法律译文的庄重美可以在两个方面体现:一,法律术语和套话的使用;二,禁令句的使用。
一,法律文本中常常出现大量法律术语和套话,英译时译者也应该使用相应的法律术语和套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订)中出现的法律术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解释和说明法律关系主体的术语,如第二十二条中出现的“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the county level”(县级人民政府)、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教育行政部门)、“The local people’s governments at or above the county level”(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Council”(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第二类,描述和说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术语。如第十条中出现的“women‘s equal right to receive vocational education”(妇女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第三类,解释和说明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术语,如第十一条出现的“vocational skills level certificates”(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learning outcomes”(学习成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订)中出现的套话如“For the purposes of”(为了…)、“in conjunction with relevant departments”(同有关部门)、“adopt measures to”(采取措施…)。
二,禁令句用来表达禁止性规范,显示出法律文本庄重严肃、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翻译法律条文时,译者需注意禁令句的翻译,选择合适的词语以传达原文庄重的风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订)的第六十六条中出现了“处”字句禁令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语义上,“处”后跟随具体的制裁来表示禁令;在结构上,这里的主语为“的”字结构,突出犯罪主体和犯罪行为;谓语部分的“处”字突出对犯罪主体的处置。译者将划线部分翻译为“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one time nor more than five times the illegal income”,将“处”译为“impose”,表现“处罚”的强制意味和法律文本的庄重之美。
译者在翻译法律文本时,需对法律术语和套话、禁令句的翻译尤其注意,可以选择意义、功能对等的词语来表现原文的庄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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