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不断被探索,课改的理念也从“双基”到三维目标,再到核心素养。早在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就把“核心素养”置于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地位。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提出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这一概念,并作出了界定与说明,“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指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语文素养的核心要素和关键内容,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具有基础性和发展性。
“语言建构与运用”
语言建构与应用素养包括积累、系统、交际、评价、策略五个方面,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握祖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的言语经验,在具体的语言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语文素养整体结构的基础层面。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形成、思维品质与审美品质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言语经验的建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学生语言建构与运用的水平是其语文素养的重要表征之一。
在语文学科学习中,我们应注重对语言材料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并将语言材料进行系统地整合,形成系统性。此外,语言文字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能够理解并掌握汉语言文字运用的基本规律,并且据此来进行有效的交际活动是必备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之一,应注重在实践中运用语言,培养对于语言的建构与运用能力。
“思维发展与提升”
“思维发展与提升”素养包括直觉体验、语言表达、观点表达、逻辑表达,批判思维和自我反思。学生在学习语文过程中,应该是语言发展与思维发展并重的,思维发展与提升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的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以及思维的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直觉体验、语言表达、观点表达、逻辑表达都是思维发展的基本素养,是指学生应获得对语言和文学形象的直觉体验,注重直观体验性。同时能在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活动中丰富自己对现实生活和文学形象的感受与理解,丰富自己的经验与语言表达。能够
进行逻辑分析,逐步提升语言、观点、逻辑的表达能力,同时注重思维深刻性、批判性的发展。
“审美鉴赏与创造”
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
“审美鉴赏与创造”素养包括审美感情、审美品位、审美表达和审美创造。其中审美感情、审美品位是就学生审美观念的形成而言的。语文学习是一个发现美、鉴赏美的过程。在语文的学习过程中,学生通过阅读优秀作品,体悟作者思想感情、激发审美想象、领悟人生内涵,与不同时期的作者展开心灵的对话,形成心灵的联系,沟通彼此,达成共鸣。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而审美表达与审美创造重点关注审美实践,强调实践性。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逐步掌握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即学生在具体而生动的审美活动中所带来情感体验,并将这一部分情感体验融入自身思想,能够创造审美性,能够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表达自身审美体验。
“文化传承与理解”
文化传承与理解素养包括文化自信、文化吸收、人生价值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语言文字承载着祖国的文化,学生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其实就潜移默化的进行着文化的学习。因此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文化自信。文化自信要求要拓展文化视野,增强文化自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防止文化上的民族虚无主义。同时也要注重文化吸收,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要重在体验理解,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解和借鉴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在理解的基础上, 继承与发扬优秀文化,增强社会使命感与责任感,进一步实现人生价值。
2017版课标在解释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时也指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但这些方面并不是互相割裂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同时在在强调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整体性、综合性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强调,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基础,因此对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核心“语言建构与运用”思考探讨、正确把握,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语文学科的核心诉求,进而正确地判断语文教学的独担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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