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堂吉诃德》后感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出版的长篇反骑士小说。初读《堂吉诃德》时,会觉得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多么的可悲,他喜好读骑士小说,整日耽于幻想,立志恢复古代的骑士道,一番荒诞的“证险”后,他返回故里,临终时幡然醒悟。但他又是如此的可敬,因为他有着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和对正义的坚信,所以他游走天下去行侠仗义。
故事发生在拉曼却的一个乡村里,在这里有一个绅士,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效仿骑士出去游侠冒险。他在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了一副破烂不全的盔甲,并给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又骑了一匹瘦马“驽骍难得”,随之离家出走。堂吉诃德在外出途中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做出了很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并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果嫁给骑士就无法获得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悲的人物形象,他有着令人心痛的悲惨遭遇。他从最初的志得意满,后来自欺欺人的屡败屡战,到最终的彻底清醒。他把磨坊当作巨人,把风车当作巨人的臂膀,于是堂吉诃德用长枪直接插入风车的翅膀,结果将自己的长枪切成几片,自己也受到了伤害。他把理发师的铜盆拿去当作头盔,用枪把他抬到自己的头上。他把满是红葡萄酒的容器打碎,酒在地上流淌,还以为是巨人的血。他把犯人当作受苦的骑士,于是自己决定去拯救他们,甚至鼓励犯人向所爱的人坦白自己的爱,还把羊群当成巫师的军队,急忙赶来战斗。在逐渐醒悟的过程中,他挨够了打,走尽了背运,尝遍了路途的艰辛,才得出这样深刻的一个道理。
堂吉诃德扮骑士仗义行侠,宣称要恢复骑士道,不仅脱离现实,而且落后于时代。他不具有现实生活中的强势地位,他无法主宰世界的样子。在剥夺所有的现实功利性以后,他的行为更添一份悲剧色彩。在16、17世纪的西班牙,枪炮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军事,骑士逐渐失去了作用,骑士精神已经式微,堂吉诃德还妄想提着一杆锈烂的铁枪去征战立功,必然碰得头破血流。
堂吉诃德亦是一个可敬的人,堂吉诃德的勇气和胆量着实令人敬佩。他跃马持枪,驰骋在拉曼却荒原;嫉恶如仇,随时准备向人间的恶魔发动战争;坚持寂寞,在众人的嘲笑中走过冷漠的天涯;忠于爱情,除了杜尔西内娅,对任何女人不屑一顾。堂吉诃德出门游侠为的是实现自己心中所谓的正义和理想,为此他从不退缩,也不气馁,正是这种强烈的自我牺牲精神,值得大家尊敬。在旅行中,他非常重视骑士的文化,认为它应该是温柔和有礼貌的,没有傲慢,没有骄横。这些并不是堂吉诃德刻意做的一场表演,而是发自内心真诚的表达。
堂吉诃德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天马行空地遨游,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他身上既展现了骑士道精神的人文主义思想,又有与社会进行斗争的反封建意识。塞万提斯用旅店和城堡的场景描写,反映了西班牙的社会现实,揭示了西班牙这个外强中干的帝国内部社会矛盾激化、危机重重、日趋没落的实质,批判了封建制度的罪恶。《堂吉诃德》这部欧洲现代小说的奠基之作,对往后世界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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