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根本问题是人的发展问题,也就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从发展的观点来看,这一问题很难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答案,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也是不断变化的。但是基于当下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的现象,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我认为,相比于知识技能方面的培养,我们的教育更应关注个体的心灵世界,提升个体对于美好事物的感知能力,培养其成为一个“识美”、“向善”、“求真”的人。
“识美”即识别美好事物。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纷繁复杂,善恶美丑相生相伴,所以,培养个体的“识美”能力尤为重要。我们要让个体通过发现美、寻找美,进而在体验美的过程中滋养心灵,燃起对美好生活的热情,促进个体的更好发展。俗话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美无处不在,比如自然中的风景美、生活中的情感美、艺术美等等。一个人若是连身边无处不在的“美”都无法发现,那他必然无法感受到美好的意义,也无法成为一个美好的人。因此,我们要努力培养个体发现生活中的“美”的能力,使其成为一个真正善于“识美”的人。
“向善”即趋向良善。一个人仅仅做到“识美”尚且不够,更重要的是在“识美”的基础上,做到向善从善,即在认清事物性质、发现美好事物的基础上,主动追求美善、摒弃丑恶。同时,“向善”不是简单的“知善”,例如,一个人仅仅知道交通规则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知道规则的基础上遵守规则。否则他最多只能拥有“如何做事”的技术型知识,而缺少“如何做人”的本体性知识。一个不懂“向善”的人,必然不会懂得珍惜美好事物,无法保持对于生命的热爱与关怀,也就必然无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灵魂的人。
“求真”即探求真理。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提到著名的“洞穴之喻”,他将世界分为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并指出要发挥教育的灵魂转向的作用,让灵魂中的理性部分转向理念世界,其实这个转向过程也就是对于真理的追求过程。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去探求真理,才能逐渐走出愚昧的束缚,才能真正将生命打开,从而让灵魂接受理性的洗礼,感受智慧的光芒。因此,我们要培养个体探求真理、发展理性与智慧的能力,使个体成为一个“求真”的人。
在犯罪低龄化现象频发的当下,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对于个体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内在的德性心灵方面,而不是外在的知识技能方面,不要再让本应站在我们身后深受保护的孩子们,变成手持利刃的恶魔。我们应该努力培养个体发现美、感受美的能力,让个体在对美好事物的体验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当一个人感受的美好多于丑恶时,那么他做出丑恶行为的机率同样也会大大减少。在一些犯罪案件中,很多未成年人往往并不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才犯罪,而是知法犯法,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向善”的能力,无法抵制不良行为的诱惑。因此,在个体做到“识美”的基础上,我们更要培养其“向善”的能力,让个体不仅有美好事物的体验,而且有守住美好事物的良善意志。让个体成为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命充满关怀的有温度的人。在对个体心灵世界的培养过程中,理性与智慧更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求真”的能力尤为重要。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可以使个体摆脱外在物质对灵魂双眼的遮蔽,让个体不仅有生命的体征,更有生命的气象,体现出自我存在的价值。
教育的重心始终是育人,是对人内在灵魂的塑造。我们应该努力培养出更多的“识美”、“向善”、“求真”的人,让更多的生命变得明亮而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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