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概述
学习践行回信精神,砥砺奋斗再攀高峰。武汉大学法学院赴14省24市妇女婚内性自决权调研实践队聚焦于家暴防治视域下“婚内强奸”,以国家政策方针为导向,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相结合,结合学科专业知识,从刑法规制的视角出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研究整理,将各国立法的横纵向发展以地图等形式可视化,并于1月18日至2月7日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陈金林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武汉集中实践与返乡实践,分别赴上海、广东、湖北、江西、安徽、云南、贵州、广西等14省市进行实地访谈调研并针对不同人群发放问卷广泛收集数据并建立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研究当前我国婚内性强制行为强奸罪化的可行性,期望为遏制“婚内强奸”行为提出有效措施。
二、实践背景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六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7月,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对待妇女权益保障的态度日益强硬,法律体系的建设已成为制度化、法治化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夫妻关系逐步发生从隶属关系到平等关系的转型,然而婚内性暴力和强奸行为往往受到家庭隐私和封建道德观念的束缚,遭受性侵害的妇女因缺乏社会支持和法律保护,往往选择隐忍和沉默。在此背景下,实践由此开展。
三、实践分工
实践队成立临时团支部,设立了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强化共青团组织对社会实践的引领和指导,充分发挥团员的带头作用,强化“四个意识”。在开展实践之前进行整体分工和阶段分工,组成了推文组、资料组、技术组、问卷组和实践组。
四、实践过程
1.武汉集中实践
实践队于1月18日至23日在武汉进行集中实践,以高校学者、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办事处妇女联合会等不同主体为调研对象,深入了解婚内性强制于法理和实践中的实际情况。
(1)访谈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项焱老师
1月18日,实践队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项焱老师。在访谈中,项焱老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实务经验,就当前反家暴的性暴力认定以及有关婚内性强制的司法承认范围等问题发表了观点。
(2)访谈街道办妇联工作负责人
1月19至23日,实践队在前往珞珈山街道办事处咨询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相关负责人后,分别对武昌区中南路、水果湖及积玉桥街道办的妇联工作负责人进行访谈。受访者表示,在家庭暴力中,性暴力更多会与其他的暴力相杂糅,具有附带性,直接因为性暴力而寻求帮助的案例尚无,遑论进入司法程序。#FormatImgID_1#
2.返乡实践
实践队队员们于1月25日至2月7日进行返乡实践。实践队将返乡实践的地点依地区分组,分别赴上海、广东、湖北、江西、安徽、云南、贵州、广西等14省市进行实地访谈调研,通过多种渠道针对不同人群发放问卷
(1)华北、东北、西北分队实践风采
2月2日,实践队队员黄子轩到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开展实践调研,与隆化县法院黄静法官进行访谈,探讨了此类案件的痛点与难点、阻力与困难以及实务中的处理方法,黄法官对于案件报案少、取证难、调解和维权的平衡等问题做出了深刻阐述。
(2)华东分队实践风采
2月4日,实践队队员彭欣宜在江西省萍乡市开展实地调研,采访了萍乡市妇联权益部刘部长,与其就妇联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反家暴、反性强制的现状进行了探讨,了解到了实践中妇女维权6种主要渠道以及发生纠纷后与其他组织的衔接等问题。
(3)华中分队实践风采
2月6日,实践队队员张逸群来到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公安局,采访了工会主席王金波,调研公安局在婚内性强制案件的职责和作用,探讨此类案件固定证据、取证难、被害人隐瞒的阻力与困难,了解了实务中真实的婚内性强制案情、办理过程以及处理结果。
(4)西南分队实践风采
2月7日,实践队队员林涵来到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平山镇妇联,参观了基层妇联工作场所,对妇联负责人进行访谈。访谈过程中,实践队对基层妇联工作中性暴力纠纷的频率、特点、纠纷解决途径与影响有了深入的认识。
后实践队员前往赫章县平山镇综治中心,了解其在性暴力中的调解、纠纷化解与法律援助相关的作用。
(5)华南分队实践风采展示
2月8日,实践队队员林晓彤在广东省肇庆开展实践调研,采访了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郭东云站长,了解到了该服务站所接触到的一起真实案例,深入探讨了现实中遭遇性暴力时妇女求助较少的原因以及服务站所能够提供的维权方法。
2月19日,实践队队员欧阳楷、林晓彤通过腾讯会议形式采访了监利蓝天下万飞老师,从性羞耻文化、性教育等层面分析了这类案件的隐蔽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分享了监利市针对于女性权益保障联动机制的运行机制与成果。
五、问卷发放
问卷组同学以分队为单位,返乡收集问卷。通过比较各组数据差异,实践队成员探寻了多个因素与人们对“婚内性强制”行为态度之间的联系。问卷结果收集后,我们进行了人口统计学变量的交叉分析、情景式设题结果分析与态度总结式设题结果分析,形成了5000字的问卷分析,调查样本普遍倾向于将违背意愿的行为视为侵犯,并主张对此类情况采取刑事责任追究。
六、可视化地图
本实践队在文献资料整理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法研究,将各国家及地区当前的立法情况分为完全豁免婚内强奸、有限制地豁免婚内强奸、单设婚内强奸一罪且相对于强奸罪量刑较轻、以及将婚内强奸与强奸罪等同四种情况,并制作成可视化地图,直观地展现全球对婚内性侵立法的差异,以观察立法趋势。
七、实践感想
在“谈性色变”的中国社会,可能这个话题对于大众来说非常陌生和小众,甚至大多数普通人还会排斥和抵触看到或听到这种事情,很明显这使得普法更为困难,而这正是我们的研究调查所存在的意义,如果一个观点不被讨论过,它就不曾存在。可能这个较为突破社会观念的话题会激起不同的声音,甚至负面的批评,然而能够被看到本身就已经是进步的表现了
————刘珈妤
我查阅了不同国家的法条,如台湾地区的亲告处理,新加坡的有限婚姻豁免,甚至如不丹的独立罪名“婚内强奸罪”在世界范围内是较为少量的,而东南亚国家仍然普遍存在承认的婚姻豁免,更不用想尚处于伊斯兰统治下妇女之性权利之保障了。
——沈扬
我们要勇于寻找被施暴者,鼓励她们发声。同时也应加强普法力度,让法律成为施暴者头上悬挂的利剑,成为每一个妇女最坚强的后盾。
——唐诗雅
八、实践总结
此次实践主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敏感性,但我们一直在行动。我们多方发放问卷,初步了解大众在情景化设题下的对于婚内性强制的态度;我们进行实地访谈,探寻实践中受害者以及各方主体面临的困难与阻力;我们查阅域外文献,设计可视化地图,借鉴各国法律治理成果与发展动态。“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实践队将总结本次成果与经验,与指导老师探讨进一步的研究方案,继续在婚内平权的道路上探索,为妇女的婚内性自决权发声!我们还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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