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崇法先行”实践小队收集的有效问卷中,我们发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不容乐观。大学生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后备军,其行为和意识会直接影响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因此培育法律素养刻不容缓。
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通常认为包括三个层次:一为法律知识, 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二为法律意识, 即对法律有敬畏, 有守法意识;三是法律信仰, 即从内心确信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法律文化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纵观历史长河,中华民族的法治思想仍闪烁着灿烂的光辉:从西周开始就有了敬天、敬组、保民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战国时期,法制意识更是提到重要地位,强调依法治国、法布于众、刑无等级;汉代以“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为指导思想,唐代礼法合一,宋代加强法治,元明清具有自身特色,符合法治基本精神……以史为镜子,可以明事理。通晓古今,我们更要有对法律的认同感,敬畏感和信仰感。立足当下,我们亦要传承创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相融相通,为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坚持文化自信,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滋生内生动力,你我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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