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老旧小区数量已达17万个,涉及居民达上亿人。大多数老旧小区都存在服务功能不全、配套设施不完善、长期缺少维护、难以满足居民较高质量生活需求等问题。在受到资金、区域位置、功能等多个条件的制约下,老旧小区改造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良药。
为进一步了解老旧小区的改造情况,近期,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赴湖北武汉调研实践队一行8名成员前往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进行调研实践,通过与该住保局科长进行访谈和问卷填写,充分了解到目前洪山区各个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住保局与影响老旧小区改造的合作主体都联系密切,在改造中起重要的作用。
“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与保障,这是有监督的,项目进度必须按照工程管理的范畴进行,后期运营也是考核的一项指标,后期必须进行有成效的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房产价值的提升,前半个月山西省副省长来我们这里参观学习,本小区居民说到改造后房屋价值每平米提升了近3000。”科长说道。
在与科长的访谈中,我们了解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的后期运营要交还给社区或者街道接收。同时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必须的,没有收益点就不可能达到资金的平衡。可以通过增加停车位置、光伏发电项目、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途径来达到经济利益的平衡点,通过社会资本,多方筹集资金,为老旧小区的改造进度提供保证。
“老旧小区改造的立项是通过我们进行立项,审批由实施主体负责,可行性都是由专业机构进行判断,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比如改造绿化环境除了与园林局有关,还与居民意愿有关,这是最主要的;小区改造的标准以消防安全水平来说,至少提升到小区建成时的标准,要使居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住保局另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居民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最大程度上接受他们的意见,以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为主要出发点,这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改造后住在小区里的是居民而不是别人。
通过此次调研访谈,我们实践团队成员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住保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与其它主体的合作关系,从立项到审批,再到实施都是由多方主体进行合作调节,项目的立项最主要在于发改局,可行性的判定都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判断;当年开工当年完工也是政府考核的指标之一,项目的实施必须进行进度管理,最后由多方验收。居民的意见在改造中起着重要作用,老旧小区改造的最大受益者是居民,一定要多聆听居民的意见和诉求,为他们改造出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
目前洪山区住保局正在全区的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多方协调和工作,期待洪山区的老旧小区改造能够更加顺利的进行。
文字:公共管理学院赴湖北武汉调研实践队 王楠
摄影:公共管理学院赴湖北武汉调研实践队 丁笑云
审核:公共管理学院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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