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加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此背景下,如何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全面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但实践中仍存在着大量诸如养老院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侵权事件。山东大学法学院“星火”赴鲁浙京豫等地养老院法律问题实证调研团以此为调研对象,展开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
2022年8月2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星火”赴鲁浙京豫等地养老院法律问题实证调研团成员邓佳乐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养老院进行有关养老院法律问题调研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团队成员在与养老院相关负责人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就养老机构经营现状而言,一方面,当下养老院在养老服务人才方面仍有较大的缺口,尤其是在经济并不发达的县级城市,大量人才外流,考虑到薪资、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因素,在本地很难找到合适的养老服务人才。另一方面,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有限,有时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
就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而言,养老院在政府的扶持下修缮房屋设施,规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养老服务义务,建立起老年人入院评估、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种意外风险的发生,从根本上避免各种侵犯老年人生命权益、财产权益的法律纠纷发生。
老年人因其行动能力和辨别能力有限,逐渐被现代社会边缘化,在为老人提供物质与精神上的基本支持的同时,更应当关心老年人基本权益的保障。养老机构与被服务的老年人之间如何维持一个和谐平衡的关系是当下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研究的核心,这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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