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
为了迎合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为了深入了解江苏法治宣传教育成果,2019年7月12日下午,我所在的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调研暨普法”阜宁调研团队一行四人在阜宁县司法局对阜宁县宪法宣传做了专题调研。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对阜宁的宪法宣传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与调研。
下午两点半,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团队一行人进入阜宁县司法局,并与阜宁县司法局的宣传负责人对接上。本次调研活动主要分为采访以及调查问卷两种形式展开。进入司法局后,阜宁县司法局法宣科的负责人带领大家进入司法局会议室,同团队成员亲切交流后,安排大家在会议室做PPT宣讲的准备。在以PPT的形式向司法局的各位成员讲解了宪法宣传的重要性的同时,团队负责人分发了调查问卷给参与的司法局领导和工作人员。
在本次PPT宣讲中,我们初步达成了预设目标——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宪法宣传进行交流对话。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由于事先准备不足,我对PPT的熟悉程度不足,宣讲过程不尽如人意,但总的来说,实现了我们的初步设想。
司法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调查问卷做了详细解答。调查问卷解答完毕后,司法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同团队成员进行合照纪念。
集体合照后,由司法局的周局长接受了采访。在采访过程中,周局长且还主动向大家讲解了司法局的职能及其历史沿革与在司法、执法中的起到的重要作用。了解到团队一行人都是法学专业学生,周局长还就司法局相关职能对大家进行了小小的提问,整个采访过程更像是朋友间的对话。
通过这次采访,同学们了解到司法局在阜宁县宪法宣传上所做出的重大贡献。每年,司法局都会印发单页、手册以宣传宪法,同时也邀请了一些大学的教授前来进行专业的讲解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在阜宁县铁军广场设立了专门的宪法宣传栏。同时,每年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文艺汇演下乡活动,活动中有专门的宪法宣传节目。
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们也将宪法宣传融入了教育,经常与学校合作,进行国旗下讲话,宪法宣传课程等等,就是黑板报比赛的时候也没有落下。周局长在采访中也给出自己对宪法宣传的一些看法:宪法宣传应该更进一步,在相关考试的题目中增加有关宪法的试题,自然而然的,人们会关注宪法,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采访结束后,周局长还带着我们参观了司法局的各个科室,特别是法律援助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黄主任的介绍下,同学们了解到,司法局每年为1200余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司法局还设立了亲情感化室,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与家人的远程视频连线,方便群众。在深入了解司法局各职能的同时,同学们也得知了司法局工作的重要以及普法工作的重要。只有当普法工作做好了,犯罪的频率和人数才会减少,社会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宪法宣传重在全民参与,不仅仅是国家司法人员的任务,而是谁知法谁普法。
宪法意识是人们对宪法现象的心理活动。一国公民的宪法意识直接关系到一国宪法文化的形成,而在一个国家广大公民中占主导地位的宪法文化往往决定着一个国家宪法的命运。一般地,公民宪法意识差,宪法文化层次就低,宪法的制定及其实际运行状况就差,宪政程度也就低;公民的宪法意识好,宪法文化层次就高,宪法的制定及其实际运行状况就好,宪政程度也就高。
法治兴,则国兴。宪法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空中楼阁,法治建设的进程既要从宏观上推进,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个体的参与。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思考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位置,从身边做起,在类似的法制宣传实践中影响身边的人,汇聚每一份力量传播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权威,共同构建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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