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二天我们来到了烟台市莱山区友谊村“在水一方农村合作社”,打破了我们对农村合作社原有的概念,同时让我们了解到很多农村种植果蔬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进村的过程中对沿途的村民进行了短暂采访。大概了解到村民们对这个村内部的合作社并不清楚,而我们从网上接触到这个合作社是比较成熟的,村民们的不了解也反应了大家对这个比较新颖的合作关系的不肯定、不支持与不愿发展。在后面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对于这种自发组织村民们持一种怀疑的态度,并不愿意把自己辛苦半辈子的钱砸在里面。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如果一个村子里所有的人都是这种想法,每个村子如此反复便没有了对未来更好的发展,更贴合实际地说就是没有对果蔬做到最大化生产输出。
然后,是对“在水一方农村合作社”的采访。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这个合作社是由几个个人合伙成立的。采访中了解到,成立“合作社”的门槛很低,但同时政府给出的支持也很少,目前只对其进行了宣传上的支持而其他方面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府缺乏对这方面项目的认同感。没有政府带头起作用,村民们意识不到其中的重要性,便十年如一日地做散户买卖。这样,既要忙累一整年,却又赚不到什么钱在手里。
在果蔬的售卖方面“合作社”已经基本成型,他们有固定的商贩来收购。其中不乏跨越大半个中国来的,尤其是像樱桃这种在南方很贵的水果。他们选择烟台,也是因为烟台大樱桃很出名,可烟台哪里的品质都很好吗?其实不然。正因有品质之分,这里就更应该要做出“每家每户”自己的品牌。有了品牌去推广别人也会记住并认定这个品牌,而不是把所有的樱桃都叫做“烟台大樱桃”,从而避免了以次充好的现象。
对于个人合作社的建立自然是会对村里起到一个带头作用,但这需要漫长的验证过程,只有村民们真的看到你赚了钱了而且还不少的情况下,他们才肯试一试。那么也可以像郑家庄的村委一样建立一个村级合作社,鼓励带领村民一起加入,这样既不用投入很多钱又能方便果蔬的输出途径,何乐而不为。大概在这个大部分人不靠天吃饭的时代里,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落伍了,我们亟待一个全新的顺应时代潮流的土地制度。
http://www.dxsbao.com/shijian/227144.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