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化,焕发新活力
2016年12月21日下午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厦门自2000年被确定为全国8个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以来,一直致力于垃圾的管理与分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工作,提出了“2017年岛内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岛外扩大试点、逐步推开”的总体要求,力争为全国再贡献一个“厦门样本”,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如火如荼地推进。
昔日恶臭地,今时桃花源
美好的城市建设离不开垃圾分类制度的开展。近日,集美大学拾欢实践队电话采访了厦门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处垃圾分类科的陈女士,根据陈女士的描述,厦门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开始从湖里区、思明区开始推广,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并将该措施推广至整个厦门市,以点带面,以区带市。某些村庄率先发起垃圾三级分拣措施,例如琼坑村、莲塘村,通过督导员督导使村民自觉封闭类。如今,数以万计的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切身感受到这项制度对生活环境的改善。昔日满地垃圾,垃圾随处可见,今日的厦门街道整洁,垃圾分类准确,垃圾回收率高,由此吸引了更多外来游客前来观赏。
当然,目前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某些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垃圾分类知识不足,导致垃圾无法准确分类。笔者认为政府需在社区定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市民定期科普,使之成为常态化。政府给了市民一个好的条件去改变生活质量,使之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公民应当重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巧借政府力,反哺新厦门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的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写到:违反本办法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该办法中还提到,区人民政府会按照城市社区、农村地区不同情况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具体措施。该办法实施之初,遇到了很多困难,人们对垃圾分类的意识过于薄弱是最大问题之一。
因此,为了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厦门还将让垃圾分类走进各个学校的课堂,并要求市旅游局、市商务局也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垃圾分类培训。相信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厦门这个城市会变得更加干净美观,污染大大减少,厦门的乡村也会变得更加美丽动人,经济发展前景大好。(文 杨娜、李森妮、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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