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宗教一般包括宗法性传统宗教和道教。除了这两种宗教外,佛教在中国影响深远,但佛教起源于古印度,一般认为在东汉时期传入中国,所以佛教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宗教。
宗法性传统宗教指的是夏商周时期最早的传统宗教。夏商周时期,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性关系之上,我们形成了宗法性的阶级结构和国家体制,而在这种国家体制范畴的基础上形成的宗教模式决定了中国传统宗教的性质和主要内容,宗法性的社会体制产生了宗法性的传统宗教。“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个概念最初是由牟钟鉴教授提出并阐发的,“它以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和社稷崇拜为主体,以日月山川等百神崇拜为翼羽,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
我们知道,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无法对风雨雷电、生老病死等很多自然现象做出解释,久而久之,人们把这种疑惑寄托到了神,认为有神主宰了整个世界,因此也创造了很多神与神话传说,到夏商周时期,这种信仰逐渐流传下来,也逐渐变得更加丰富和成熟。夏商时期出现了“天命”的观念,并且用天来代表主宰世界的神,一个君王上任时,也被称为“天命”的示意,,“君权神授”的说法也成为权威,上天指认 的“真命天子”才有资格去统治人间,因此百姓对君主也怀有崇高的敬畏之心。这时的宗教和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宗教对中国古代上至统治阶层的君臣之礼下至宗族秩序的继承顺序以及社会大众的生活行为 习俗等方面,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除了宗法性传统宗教,中国古代最为代表性的传统宗教便是道教。在我国五大宗教中,道教是唯一发源于中国、由中国人创立的宗教,所以又被称为本土宗教。道教对我国古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生过深刻的影响,是统治阶级的三大精神支柱之一。道教形成于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东汉后期黄老道形成实体,太平道、天师道等民间原始教团相继成立。后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改造发展,道教的经典教义、修持方术、科戒仪范渐趋完备,新兴道派滋生繁衍,并得到统治者的承认,演变为成熟的正统宗教。隋唐至北宋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尊崇,道教极为兴盛。晚唐北宋以后,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想的出现及以修持内丹术为主的金丹道派开始兴起。到了南宋金元时期,道教发生变革。宣传三教合一,注重内丹修炼,是这一时期道教的主要特点。明清两代,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进入晚期,道教发展陷入停滞僵化。近代中国道教承明清余绪,除个别时期,一直处于低谷。如今中国道教的教务活动得到发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道教研究呈现繁荣景象,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在道教中,尊老子为道祖;奉老子的著作《道德经》为主要经典;“道”是道教信仰的核心;仙道贵生,长生成仙是道教修行的目标。道教的主要派别有全真派和正一派。全真道修炼主旨是以清静无为、去情去欲、修心炼性、养气炼丹、忍耻含辱为内修“真功”,以传道济世度人为外修“真行”;正一派重视符箓斋醮、祈福禳灾、祛邪驱鬼、超度亡灵等活动。授箓是正一派传承的重要方式,也是正一派道士修真成仙的重要条件。道教历史上的知名人物有张道陵、魏伯阳、葛洪、寇谦之、陆修静、陶弘景、孙思邈、王重阳、丘处机、张三丰等。
在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宗教在用自己的方式规约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法、行为习惯,已经得到人们从骨子里的认可,成为中国社会价值认同的基础。传统宗教在民众生活中所能产生的影响力、凝聚力是难以估量的,并且依然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行为习惯。在长期的实践交流过程中,传统宗教文化已经和我们的社会融为一体,共同形成的中华文化体系已经成为我们建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基础。可以说,传统宗教所体现出来的诸多文化要素本身就是我们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我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自信、文化自觉以及文化认同感的建构,不可能建立在毫无社会基础和文化底蕴的事物之上,作为传统文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传统宗教文化正好为我们构建中华文化认同提供了一个着手点,即通过对传统宗教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肯定和支持,能够有效地号召和团结社会大众,形成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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