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近日,辽宁绥中“野长城被抹平”事件引发公众热议,直至国家文物局昨日公布现场调查结果,这场关于长城保护的话题仍在继续。公众的热情、媒体的追问,源于长城作为重要的文化标识和精神象征,在国人心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保护长城,事关民族历史,事关文化传承,更事关国家形象。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长城、应该怎样保护长城?这是一堂亟需面向全社会的公开课。
我们为何要保护长城?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内外是故乡……”伴随着《长城谣》的动人旋律,有关长城的话题再次牵动人们的神经。
长城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范围最广的文化遗产,以其上下两千年、纵横数万里的时空跨度,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为宏伟壮丽的建筑奇迹和文化景观。
长城,更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巨型的线性文化遗产。据国家文物局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长城修建年代跨越春秋至明共12个时代,总长度超过21000公里,资源总数超过43000处,分布在我国15个省(区、市)的404个县、区。
“万里长城,蕴含着中华民族坚不可摧、勤劳勇敢的优秀品质,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屈、珍爱和平的精神象征,在全世界炎黄子孙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说,“把长城保护好,使长城的雄姿永远屹立在祖国大地上——这是所有中国人的愿望,也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
长城保护究竟有多难?
上世纪80年代,中华大地响起一个激动人心的口号“爱我中华,修我长城”,在中国乃至世界华人中掀起保护长城、宣传长城的文化热潮。
然而,保护长城,并非易事。岁月的磨砺、风雪的侵蚀、战争的洗礼、人为的破坏,使现存的长城大部分处于残损的状况,保护任务十分繁重。
一是自然因素。由于长城多数分布在山地、荒漠、草原等地质条件较为严酷的地区,且多数为土质、木质或较为松散的石质结构,长城出现残损是在成百上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且处于渐进而缓慢的状态。
二是人为因素。对于一部分散布在城乡人口密集区域周边的长城,则受到盗砖、取土、建设性破坏、游客不规范行为破坏等人为因素的影响。此外,随着国内长城旅游不断升温,对长城的开发肆意乱为,破坏周边环境、修建假古董等行为屡被诟病。“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令众多长城保护人士感到痛心。
三是保护管理“力”不从心。尽管各地已颁布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完成相当一部分长城保护区划划定工作,但与长城巨大的体量和保护需求相比,仍是“杯水车薪”,长城保护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长城沿线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保护力量匮乏一直是有待破解的难题。
在长城重点开发的段落,管理部门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妨碍长城保护。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董耀会对记者说,目前长城保护是多头管理,有的由文物部门管,有的是旅游部门管,还有的是企业来管,也有三方共管甚至个人管理的情况。“这种无序管理的局面,看着热闹,但长城保护工作得不到落实。”
保护长城应该怎么做?
长城保护,历来得到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1961年,国务院将长城山海关、嘉峪关和八达岭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大批重要的长城段落被陆续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长城成为我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2006年,国务院颁布《长城保护条例》,这也是我国首次为单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在辽宁“野长城被抹平”事件中,多位长城保护专家呼吁尽快出台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统一标准,维护法律权威。对此,国家文物局在27日公布辽宁绥中长城点段抢险工程调查结果中表示,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和规范。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同时表示,文物保护就像看中医,可能每个人的方子都会调整,文物的标准规范更多是建议型,具体情况还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完善。
“长城保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詹长法说,坚持现状保护的原则,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
不久前,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等地面向青少年组织长城公开课,普及长城保护知识;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长城保护中。
“透过文物读取历史,长城保护还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不要让长城成为一面冰冷的墙。”詹长法说,要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人,从中获得一份对民族文化归属感和自豪感。长城保护,应该是一堂面向全民、树立文化自信与自强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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