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乡村,探究并推动乡村治理新模式。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乡域筑梦实践团,于2025年1月9日前往烟台市海阳市后黄塘村,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村民、村干部、社会组织等各方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现状,分析协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协同活动,助力解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难题。力求在实践中总结出可推广的协同共治经验,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让乡村在多元主体协同努力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调研正式开始前,实践团成员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多次召开线上、线下会议,积极讨论,广泛查阅资料,了解有关乡村治理的历史发展以及当今各地乡村治理的政策制度。基于前期充分的文献查阅、问卷调查和小组讨论,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乡域筑梦实践团于2025年1月9日前往烟台市海阳市后黄塘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探索现阶段下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前景。
踏入后黄塘村,我本以为会看到一个宁静却发展缓慢的传统乡村。但在深入调研后,我才发现这里正进行着一场激动人心的乡村治理变革。这彻底改变了我对乡村的固有认知,让我明白乡村并非是落后的代名词,而是充满创新活力与无限潜力的发展热土。
在此次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党建引领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村党支部通过推行党员“联户制”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们就像散布在乡村各个角落的火种,将党的先进理念与奉献精神传递给每一位村民。这让我认识到,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是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关键。在乡村治理的复杂工作中,只有依靠党组织的引领,才能确保方向正确,汇聚起强大的发展合力。这不仅适用于乡村,在任何需要攻坚克难、谋求发展的地方,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都不可或缺。它让我对党组织的力量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坚定了我向党组织靠拢,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决心。
村民自治的实践让我看到了群众力量的伟大。村民们通过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在商讨村庄事务时,他们积极参与、各抒己见,展现出对家乡发展的高度责任感。这让我反思,在很多事务中,我们往往低估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只要给予合适的平台和引导,每个人都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村民自治不仅提高了乡村治理的效率和质量,更培养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这一模式为其他领域的治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让我明白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实现良好治理的重要途径。
社会力量的参与为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活力与资源,这一点令我感触颇深。企业带来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社会组织带来专业服务和公益资源,它们与乡村的需求紧密结合,创造出了巨大的价值。这让我认识到,在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下,各个领域之间的界限不应被固化,跨领域的合作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无论是乡村治理还是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打破壁垒,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协同效应。这拓宽了我的思维视野,让我在思考问题时更加注重从整体出发,寻求多元合作的可能性。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也看到了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传统观念的束缚、人才的短缺、资源的有限等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的发展。但这些挑战并没有让我感到沮丧,反而激发了我想要为乡村治理贡献力量的决心。此次实践让我成长了许多,我学会了如何与不同身份的人沟通交流,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乡村治理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持续关注与付出。我愿将此次实践的感悟化作前行的动力,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为乡村治理的美好明天添砖加瓦。我期待着更多的人能够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见证乡村在协同共治下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通讯员 邹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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