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国家级专项“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入选团队、烟台大学法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化路径研究实践队”于7月19来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活动。
东营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能动地履行职责,深耕法定领域,并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实践队成员就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历程、诉的类型化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应用、案件线索收集来源、调查取证权的运行阻碍、检察建议的递交障碍、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制度的区别等问题积极向各位检察官提问,并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在过去的一年,东营市检察机关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积极进行公益诉讼实践。2023年以来,共立案1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5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智慧与力量。
东营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实践队成员介绍某县检察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案——“武家大沟堤坝毁坏影响行洪安全案”,并借此案例给实践队成员分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保护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东营市的公益诉讼工作不仅在法律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在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此次实践调研活动,实践队成员对东营市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图为实践队成员与参加座谈的各位领导合影留念
图为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民向实践队成员介绍相关情况
图为实践队成员向各位领导积极提问
图为有关负责领导向实践队成员介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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