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8月21日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下调0.1个百分点,这是继6月后LPR的再一次下调,旨在引导降低实体经济贷款成本,刺激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促进投资和就业改善。为探究国家货币政策改革下社会实际利率水平情况,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学子创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之利率实践调查调研团”,9位成员于2023年7月至8月在上海市、河北省襄阳市、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徐州市和苏州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黔西南州七个地点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本地银行利率和民间利率现状。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康美老师的指导下,小组以名义利率为基础,综合各种费用情况,探讨各地是否存在高利贷现象,分析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而寻找畅通融资渠道的方法。
一、暑期实践,深入调研
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沁园书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之利率实践调查调研团”选择了“利率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主题,他们希望了解利率政策如何影响实体经济,是否存在被高利贷现象影响的情况。实践活动从7月初伊始,持续至8月末,成员们在各自家乡走访,采访朋友、邻居、路人,了解各行各业的借贷利率,同时,成员们前往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从金融从业者处获得更为专业和权威的答复。调研团选择两条主线并进,以求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样本的多样性,保证获得的数据可以相互印证。
二、前期准备,网上调研
调研团的成员于7月主要进行网上问卷的搜集和数据分析,在搜集的213份问卷中,他们筛选出其中曾有过贷款经历的部分,总计129份,成员对这些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分类汇总,整理成为清晰的图表,并进行分析,进而制定之后的实地调研规划。
在实践活动前,部分成员深入各大银行营业部,通过询问营业员、客户,查阅银行宣传广告等方式获取基础的利率数据,并且从办理业务的本地人处得知:目前在个人和银行之间的大部分借贷中都存在收取违约金、管理费和担保费的现象,具体金额因为地域经济水平和个人征信情况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三、实地调研,走访搜集
1.河南-郑州、南阳
陈柄言同学在河南进行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采访郑州和南阳两地的居民,发现信用贷和税贷一般是年利率4%左右,抵押贷年利率在3.6%-3.8%不等。很多企业寻求贷款需要依靠第三方的“担保”或者支付一定“介绍费”才能找到“门路”,此类费用若成为必要支出,会大大增加企业融资成本。
2.江苏-苏州/南通/徐州
苏州
两位同学分别在苏州两地进行调研。吴俊伟同学在常熟采访事务所的会计师,得知其曾两次逾期支付,因而缴纳了数额极高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虽然合法,但却存在一些不合理成分。其中,银行对违约金的计算存在“体系化评估“,涉及太多银行主观的判断因素,并不能客观衡量每一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因此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并不恰当,对于年轻人等事业起步阶段的特殊群体而言更是如此,个人承担的风险过大,结果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压力,造成负担。李昊燕同学于苏州工业园区采访当地居民,得到的当地银行贷款利率在4.8%左右波动,其中最明显的额外费用为担保费,其中中国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对逾期支付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
南通、徐州
此外,刘宝璐同学和曹铭同学分别于徐州、南通走访,两地的银行利率均于4%左右,咨询费和担保费较为普遍,但均处于正常水准。
3.湖北-襄阳
在湖北襄阳,唐祎锐同学走访各地,与当地银行柜员、制造业工作人员、公务员等职业的居民进行交流,其中9位的平均银行贷款利率为5.61%,而另外6位曾进行民间借贷,其利率在4.56%-9.15%之间波动,个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唐祎锐同学重点调研中国工商银行襄阳支行某营业部,发现其商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而民间借贷和非正规渠道的贷款利率则较高,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4.广西-柳州
8月1日至8月11日,刘杨宏同学在广西柳州采访多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其他从业者,汇总数据后发现当地银行借贷年利率基本稳定在4%~4.5%,在整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的借贷利率中属于合理水平。然而,在参与采访的9位有银行贷款的居民中,有7人表示曾在银行贷款时支付过手续费,可见当地贷款支付手续费属于普遍现象。
5.上海
黄子健同学8月1日至8月13日在上海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前往了上海多家银行向银行职员问询了近期借贷利率,向银行理财产品经理了解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及风险等级。黄子健同学走访各地调查不同职业人员的贷款情况,其中9位银行贷款利率为3.53%,其余6位民间借贷利率在4.0%-6.37%之间,总体而言属于合理利率书评。
四、专业分析,研究成果
调研团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数据汇总,以建模的方式进行专业化分析,针对各省份共性的问题开展多次会议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对比分析,调研团发现,不同地域的实际利率存在共性的问题。银行贷款普遍会收取咨询费、担保费、违约金,调查结果显示,其收费标准皆符合法律规定,不超过4倍LPR,且流程符合公开透明的原则。然而,经过深入探究小组成员发现,银行有时会以收取所谓“手续费”为由,擅自或超额收取费用。这就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合理,公正,公平原则,扩大了借贷人的借贷成本,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有悖于法律设立的初衷和有关规定。
同时,个人和银行借贷之间有关违约金的计算涉及某些不可控的主观因素,例如根据个人的行动轨迹较丰富者,享受较低的违约金赔付,反之,行动轨迹较为单一的,则对应的违约金数量也相对较高。于年轻人群体等特殊群体而言,就增应大了其贷款压力,不利于中国经济市场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我国的营商环境亟待提高,需要形成有效的对策解决以上问题。
基于以上问题,调研团经过探讨以及建模分析,得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向:
于现有法律问题而言,银行应当提高透明度,通过明确披露利率构成,定期更新利率构成等方式提高借贷人对利率的认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困惑与误解;政府应当明确规定哪些费用应计入利率,避免隐性费用的存在,确保实际利率的准确计算。
于特定人群的激励性政策而言,政府应积极出台减轻特定群体诸如年轻人群体贷款压力的政策,如提供贷款补贴或担保等,为中国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总之,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贷水平,增加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信心和积极性,推动信贷市场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融资支持。
五、延伸影响,社会关注
这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沁园书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之利率实践调查调研团”的学生们有了更深入的实践体验,同时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视角。通过团队的努力,我们看到了借贷领域的问题和挑战,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和希望。在未来,他们还将继续关注和研究与实体经济相关的问题,以期为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http://www.dxsbao.com/shijian/649156.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