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创法治,薪火相传向和谐
——关于高扬法治风帆,构筑和谐社会的调研
□黄怡卉(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104班)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内在逻辑,强调了法治社会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清醒看到,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相比,法治社会建设还存在差距。因此,迫切需要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通过制定和实施纲要,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纲要的出台,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社会 建设 人民群众 教育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纲要从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沟通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人类社会进入万物互联时代。技术进步让生活更便利、更舒适、更美好,但同时存在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网络侵权盗版甚至网络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行为。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治理面对的问题更为复杂。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空间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之举和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针对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纲要就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目的以及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纲要统一起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推进实施,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的最大合力。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法治论坛等形式,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纲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了解乡村的风土人情,同时在开展活动时,了解乡村人民对活动的看法和建议,我们深知,一个活动只有在不断完善、不断改变中变得更好,变得更能够从实际出发来开展,一个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组织者和多方的配合,但是一个活动的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建议与反馈,我们在建议和反馈中了解真正的需求,创新活动方式。
三、方法与过程
(一)调查人物
在本次调查中,问卷调查主要以湖北省黄石市金海开发区屋边村的村民为主要的调查对象。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综合问卷调查法与访谈法双重结合,辅以文献法来从客观角度出发,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综合的分析。通过小队商议编制一套调查问卷——《关于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与宣传方法的调查研究》。本次问卷共12道题,其中包含9道单选,2道多选题目以及1道简答题,题目分别从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方法的了解,群众从哪些方面获取法治社会建设的咨询,以及所认为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和带来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调查。
2.个别访谈法:在发放调查问卷之后,小队成员将深入社会去寻找合适的访谈对象,主要以居住地周边村民来了解他们对法治社会建设以及宣传方法的认识,与他们进行交谈来拓展此次调查。
3.文献法:通过在网络上搜集有关样本来作为参考方向,了解教育帮扶活动在乡村教育中的一些基本作用,或者教育帮扶的案例等方面作为相关的研究资料,通过寻找相关的书籍来作为此次调查研究的研究基础。
(三)调查过程
本次问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并与个别访谈法相结合,共发放276份问卷,总共回收276份,回收率100.0%。
(四)调查方法的优点
1.问卷调查法
(1)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获取大量的样本数量,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一个量化,获取大量的数据。
(2)能够获取一个较为客观的结果,应为问卷调查是一个按照一定的顺序通过文字表达的形式来与调查对象交流,尽量避免了受调对象将自己的主观偏见带入问卷答案之中。
(3)通过电子档的问卷发放方式可以在网络上发放到全国各地的群众手中,方便筛选和分析调查。
但是在问卷调查之中,别人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因此会产生泛而不深,没有一定的深度,泛泛而谈;并且在问卷发放的时候,为了方便,许多同学会向自己身边对此调查不了解的人发放问卷,用来凑人数,经常问卷质量得不到保障。
2.个别访谈法
(1)人力,财力,时间花费较高;访谈是一对一的进行对话,首先我们需要寻找合适的受访对象,用各种方法去使受访对象配合我们了解相关情况,寻找合适的时间去开展访谈,去往访谈的地点需要一定的财力。
(2)容易受到受访者主观的情绪影响,毕竟对于陌生人,人们会有一种潜意识的回避敏感的语句,访谈者的语气和神态也会影响受访者的回答,容易与它本身的产生一定的偏差。
(3)访谈活动较为灵活,根据环境,心情,受访者的神态需要不同方法去询问有关情况,对访谈中随机应变能力比较高,并且访谈的结果不容易统一,难以不易进行数据分析。
综合来说,在访谈交流中,可能问的问题不是很多,但是一对一面对面的进行访谈,能够有效的规避问卷调查缺乏深度的回答和思考,也能保证调查的质量问题,在面对面的回答交流过程中,绝大部分人不会对访谈者的问题进行敷衍的回答。而在问卷调查的方式也能够弥补访谈方法无法量化的问题,且能够避免受访者的主观意志来左右回答,可以获取一个客观的了解。
(五)问卷调查的缺点
1.问卷回收答案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线下问卷分发后,由村民自己填写,其问卷的填写质量并不能够有所保障,面对填写的问卷,村民并不能都保持良好的态度来填写。
2.问卷题目较多,填写麻烦
问卷为得到真实的反馈与建议,会设有多道选择题和填空题,但是问卷填写并不受到村民的理解,极少数村民在填写过程中会产生不耐烦的情绪,因填写麻烦,并不能够得到最真实的反馈。
3.可能出现错误填写的情况
发放的问卷是有被调查者自由作答的,而调查者为了不给被调查有所压力,——般不会当场进行检查答案的正确或者遗漏,这样容易出现被调查者漏答、错答等一些问题。
(六)调查过程
1.调查人员:本次社会调查成员为湖北师范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
2.调查地点:广西省南宁市、江西省鹰潭市、湖北省随州市、黄冈市、咸宁市等。
3.调查对象:我们实践队,返家乡分头行动,围绕家乡当地居民展开调研及访谈。
4.调查时间:2022年1月2日-2022年1月8日
5.实施过程:本次问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并与个别访谈法相结合,共发放276份问卷,总共回收276份,回收率100%。调查前期全体成员进行调查前的筹划和准备工作,确立了课题及问卷问题;中期深入到家乡各地给当地居民发放调查问卷,并录入问卷星系统;根据调查结果对当地个别居民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居民眼中的法治精神;后期进行材料的分析与整理,并对问卷星生成的数据统计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访谈内容撰写调研报告。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象分析
本次活动通过调研组成员线上和线下问卷调查的方式,本次调查共分发问卷276份,回收问卷276份,有效回收率为100%。随后,调研组成员对回收到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现结果如下:
表1:职业、身份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工人 33 11.96%
B、学生 175 63.41%
C、公职人员 43 15.58%
D、自由职业者 25 9.06%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表2:学历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初中及以下 30 10.87%
B、高中 63 22.83%
C、大学 160 57.97%
D、研究生 23 8.33%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根据调查结果的数据分析来看,从职业分布来看,工人占比11.96%,学生占比63.41%,公职人员15.58%,自由职业者占比9.06%;从学历分布来看,学历为初中及以下占比10.87%,学历为高中占比22.83%,学历为大学占比57.97%,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占比8.33%。被调查者大多数是大学生,主要由于我们调查团队都是大学生组合,社交网络接触最多的也是大学生,在发放线上问卷的时候,因为平常接触的人群性质有所不同,从而影响调查人员的组成数据。表3: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选项 小计 比例
A、重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165 59.78%
B、一般重要,与社会和谐稳定有一定的联系 69 25%
C、不重要,与社会和谐稳定毫无联系 33 11.96%
D、不太了解,从未关注过此类问题 9 3.26%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通过本次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对象中有超过五分之四的人认为依法治国对国家安定是有重要意义的,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依法治国不重要、还有15.22%的人表示不了解。通过数据显示,大部分人能够认识到,并且认为依法治国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与社会和谐稳定有一定的联系,这说明,日常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方法深入人心,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依赖,依法治国取得的社会效益也是人民群众看在眼里的,但仍有一部分人认为依法治国不重要,也不了解跟关注这部分问题,我们认为针对这一现象,日常的普法,打击犯罪分子等行动还要加强,让人们打心底里相信法律,信任法律,跟着党的步伐走。
表4:法律与调查对象的生活的关系是
选项 小计 比例
A、时刻关注法律,能感觉到生活处处与法律相关 146 52.9%
B、关注时事新闻,感觉生活与法无关 55 19.93%
C、关注时事新闻,但感觉生活中很少与法相关 65 23.55%
D、感觉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 10 3.6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通过调查结果分析可知,有52.9%的人时刻关注法律,能感觉到生活处处与法律相关,有43.48%的人关注时事新闻,但他们均感觉生活与法很少相关,甚至无关,还有3.62%的人感觉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了解法律的方法和途径有很多,关注时事新闻是其中之一的途径,这次调查研究的开展就是了解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方法的了解以及对于法治社会的认知,我们当前的社会的稳定离不开法律的作用,法律不规定人道德的上限,但是规定着人道德的下限,守好自己的底线才是法律的根本作用,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是法律,这也是法治社会的特点,任何人的行为都受法律的限制与约束,数据中大部分人都认为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说明认识到法律的存在与作用,但是仍有部分人需要加强对法律的认识,加强法律的学习。
表5:普法宣传提高个人法律意识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不能 23 8.33%
B、能 220 79.71%
C、不知道 33 11.96%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可知,有79.71%的人认为普法宣传能够提高个人法律意识;8.33%的认为普法宣传不能提高个人法律意识,还有11.96%的人不知道普法宣传能否提高个人法律意识,通过结果,我们知道,大部分的人还是认为普法宣传能提高个人法律意识,说明大部分人在普法宣传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对法律的看法与了解。
表6:普法宣传集体教育活动间隔时间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一个月 93 33.7%
B、三个月 97 35.14%
C、六个月 68 24.64%
D、一年或一年以上 18 6.5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由此表可知,认同普法宣传集体教育活动一个月开一次的人占比33.7%,认同普法宣传集体教育活动三个月开一次的人占比35.14%,认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个月开一次的人占比24.64%,认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或一年以上开一次的人占比6.52%。人们对于普法宣传集体教育活动多久开一次都各抒己见,但每次普法宣传集体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间隔不宜过短也不宜过长,最佳间隔时长应为三个月。
表7:普及法律知识优先从何种人群入手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未成年人 115 41.67%
B、青年工作者 81 29.35%
C、中年人群 63 22.83%
D、老年人群 17 6.16%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可知,有41.67%的人认为普及法律应该从未成年人人群开始;29.35%的人认为普法法律知识应该优先从青年工作者开始;22.83%的人认为应该从中年人群开始,还有6.16%的人认为应该从老年人群优先开始。从祖国的花朵优先开始是没错的,未成年是时代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一个国家的青年是怎么样的那个国家就是怎么样的,从小抓起,普及法律知识也应该从小抓起,从人民群众的基层抓起,一代一代影响,至此完成全民普法的任务。
表8:了解法律的渠道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国家政府普法宣传 147 53.26%
B、学校课堂教学 165 59.78%
C、法律知识的讲座 150 54.35%
D、媒体新闻和时事热点 151 54.71%
E、阅读书籍 126 45.65%
F、有关法律的相关电视剧或者节目 134 48.55%
G、其他途径 8 2.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通过此表可知,居民对于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非常广泛,每一种途径的数据都差不多,都有人填写,多样的了解法律的途径能够好的起到普法作用。
表9:在“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中担任的角色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守法者 128 46.38%
B、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110 39.86%
C、其他 38 13.77%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由调查结果分析可知,有46.38%的的人认为自己是守法者的角色;39.86%的人认为自己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的角色,还有13.77%的人对于自己的定位并不清晰。
表10: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应该成为最主要的建设主体的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社会大众 122 44.2%
B、政府机关 67 24.28%
C、中国共产党 65 23.55%
D、法律职业群体 22 7.97%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通过此调查结果分析可知,44.2%的人认为法治社会建设中社会大众应该成为最主要的建设主体;24.28%的人认为政府是建设主体;23.55%得人认为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主体,还有7.97%的人认为法律职业群体是建设主体。
表11:七五普法期间希望了解和学习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情况
选项 小计 比例
A、《宪法》 150 54.35%
B、《刑法》 142 51.45%
C、《民法总则》 136 49.28%
D、《劳动法》 149 53.99%
E、《合同法》 137 49.64%
F、《安全生产法》 104 37.68%
G、《环境保护法》 91 32.97%
H、《义务教育法》 72 26.0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76
观察此调查表可知,居民最想了解的是宪法,其次是劳动法,刑法、民法总则、合同法几乎持平,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在其后,最后是义务教育法。
五、思考与建议
(一)思 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六、结 语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参考文献】
[1]陈小君.我国农民集体成员权的立法抉择[J].清华法学, 2017 (2) :46.
[2]陈敬朴.农村教育概念的探讨[N]
http://www.dxsbao.com/shijian/64915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