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检警关系视角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8月21日,山东大学(威海)“检警协作”调研团成员廖沐阳前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并对邬炼主任进行访谈。
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理解方面,邬炼主任解释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机制与传统制度模式的区别,并对相关改革成果进行了肯定。同时邬主任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指出改革的部分原因是案件数量较大,公安局侦查工作压力较大。此外,邬炼主任还介绍了检察院在监督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审查逮捕环节,以及检察院在该阶段的工作内容。
关于检察院与公安局进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方式,邬炼主任表示会开设侦查监督室和建立侦查监督平台,双方都将从制度建设方面做更多努力。
通过本次调研,团队深入了解了检察院方面对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相互配合制约,适应司法执法实践需求,是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的重要探索。机制的运行和完善有利于实现改革成果的规范化、制度化,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检察院和公安局同向发力,不断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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