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举,是培育农村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为农村建设发展提供土地利用和制度创新的建议和经验,而且对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赤心向农实践团来到日照市东港区卧龙山街道陶家村,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亚里士多德说:“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的,前者是从学习最后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而我们实践团成员也将本次社会实践的结果进行了整理和总结。在访问中,我们发现外出务工是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其中少数村民选择出租给其他农户耕作,但是大多数的土地都是闲置的。同时我们实践团成员也对陶家村的整体环境进行了调查,我们发现许多土地都是荒废的状态,土地里面长满杂草,无人耕种;甚至有一些土地直接用于堆垃圾;村中的有些房屋也是许久未住过人。同时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加上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农村宅基地将日趋紧张。与之相对,在农村仍然有大量的宅基地被闲置,成为沉睡的资源。
为了使我们的调查更具有说服性,社会实践团队员利用暑假时间分别前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羊里镇、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山东省青岛市胶州铺集镇、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流峪镇等地进行同样内容的调研。我们发现宅基地闲置受人口流动、法律制度、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为此实践团成员讨论出一下的解决措施:1.开发闲置宅基地。2.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3.建立健全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
通过本次的社会实践,我也从中看到了农村宅基地存在的许多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的居民用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闲置宅基地随之增加。闲置的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大量的闲置宅基地使一些乡村成为“空心村”,“空心化”的村庄令留守村民的人居环境恶化,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要想合理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就要完善宅基地流转的法规政策,健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空置农村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在不断完善各项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秩序,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空置农村住宅得以有效地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因素的合理配置和最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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