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绵延数千年,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作为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家庭伦理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价值观念,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为了深入了解人们对家庭伦理法律文化的认识情况,助力人们树立正确家庭伦理观,弘扬优秀法律文化,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知法学法不犯法”实践队于1月11日来到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某社区进行走访调研。
在走访过程中,实践队队员发现,居民们对家庭伦理法律文化的了解集中在婚姻法律制度上。婚姻是家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婚姻法律制度是家庭伦理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为后世遂继承和采用后,演变成现代的婚姻制度:符合一夫一妻,达到法定婚龄,遵循自愿原则,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经过调查得知,大多数居民支持婚姻自由原则,但由于传统习惯的存在,仍然有少数居民支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也能看出古代婚姻制度对现代的影响。
通过此次实践活动,队员们认识到婚姻关系在整个社会的重要性,但家庭伦理还包括亲子伦理等等,家庭伦理法律文化还应包含其他内容,实践队队员深刻感受到继续宣传古代家庭伦理法律文化,助力人们树立正确家庭伦理观,弘扬优秀法律文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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