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社区普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性,8月23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法治行社会实践队伍深入滕州市、潍坊市、宁津县等地法院、检察院,学习法院,检察院向青少年普法的经验。
通过参观法院院史馆、人民法庭、少年家事法庭等法律实践地点,实践队员们切身了解到官方面向青少年普法的条件和实践过程,并通过与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到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我国青少年犯罪多以团队作案为主。青少年年龄小、心理防线低,自身缺乏独立意识,单独作案会有“胆怯”心理。二是犯罪手段呈现“智能化”趋势。三是犯罪的手段呈暴力化。网络影像的快速发展,许多限制级的视频、文字、语音等传播会让青少年产生模仿的心理,尤其是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心理不成熟易受到外界的刺激,犯罪手段往往具有凶残暴力的倾向。
根据上述了解到的现状,实践队员们开会讨论,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我国青少年犯罪以团队作案为主,所以在法治宣传是,要注重明晰广交朋友,讲义气不是一起违法犯罪这一概念,树立正确的交友观。二是加强青少年获取不良网络信息的预防。对相关网络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实名认证等,尽量让青少年接触积极向上的互联网信息,向青少年宣传,使其明确分辨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信息,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
针对青少年犯罪特点提出对策更有利于落实青少年普法,对症下药才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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