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事关千家万户,不光城市要推动,农村同样也要有行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垃圾分类是破解垃圾围城(村)难题、拓展发展空间、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必要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发展的大势。推行垃圾分类,当然要城市和农村两条腿走路,不可重城市、轻农村。只有农村行动起来,与城市保持呼应,保持相同的节奏,才能实现城乡垃圾分类的均衡发展,遏制垃圾下乡、垃圾围塘、垃圾围山、垃圾围坝等现象,才能助力农民提升生活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垃圾分类要有“农村标准”。农村的生活消费方式、垃圾种类、处理垃圾习惯、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等都与城市有别。比如,农村的厨余垃圾、废弃农作物、壳皮、树叶、秸秆、人畜粪便、病死畜禽、宠物等占了生活垃圾的大头,很多农民都有分拣废纸、空饮料瓶等垃圾卖废品的习惯,有些农民还喜欢用剩菜剩饭喂畜禽,用其他生活垃圾积肥、制造沼气。
基于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不能生搬硬套城市的模式,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坚持农村特色,发展农村模板,探索适合于农村的路径、方法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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