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实践团队“网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小组成员刘超名、施珩、高迅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践调研,探究学习实际生活中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运行情况。
司法改革后,公益诉讼越来越受到广大检察机关的重视。随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11月27日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内的各大检察机关就此有了开展公益诉讼的强有力制度供给和立法保障。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公益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办案经验,三位同学联系到了该部的何俊强主任,向他学习了解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解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做出的努力。
何主任先向三位同学介绍了本院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做出的一系列措施,如与区网信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区公安分局联合打造了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社会风险和案件侦查。何主任重点提到了第四检察部办理的一项售楼处公益诉讼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售楼处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将客户进行区分,划分为中介渠道客户和自访客户,对中介渠道客户给予相关优惠。这种未经客户允许,采集个人面部识别信息的措施已经侵害到了客户的个人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接到举报后,第四检察部及时走访,向该区房产销售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制止了售楼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目前,被查单位已经拆除了相关人脸识别系统和设备。
接下来,三位同学又与何主任开始了对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讨论环节。三位同学先介绍了自己项目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并对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向何主任进行提问。何主任对三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指出了许多同学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和疏漏,并对项目的改善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三位同学还了解到,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并不十分成熟,还面临着诸如法律从业者不理解、不熟习以及公益诉讼“落地难”等问题,亟需探索与解决。
三位同学的创新想法和探究精神也得到了何主任的肯定。在实践调研结束后,何主任与三位同学合影留念。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 刘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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