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流转给农村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效提高土地实际利用率。我国在进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很多农民为了增加收入外出打工,进而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而部分耕种能手想要扩充土地或者是投资土地却苦于没有足够的土地资源。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能够较好地被一些耕种能手有效利用起来。这些耕种能手对足够的土地资源给予整体性的规划,通过利用先进技术不断地种植新型农业品种,实现了农业结构的良好调整和较好优化,综合性地提高了我国有限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率。
二是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水平。土地可以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农民的宝贵财富。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将一些荒废的土地集中、统一开发利用,流出土地一方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而流入土地一方农民则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更新生产方式等来实际增加自身收入。
二、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常来讲农民在没有较为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的时候还是需要以耕种土地作为最主要的基本生活载体,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讲也是如此。一旦土地流转而又无法寻找到就业机会,就会陷入较大的困境中,这种困境主要是体现在“种田没有资源,社保没有机会,创业没有资金”。而这种困境的存在可以说与农村实际社保机制具有较为紧密的关系。
(一)农村社会保障范围较窄且保障程度较低
一般而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实践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既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又影响到了农村的长远发展。在目前来看,不论是医疗保障还是相关社会救助以及养老保险等都还有待于加快发展步伐。
(二)资金不足制约农村社会保障的全面实施
国外对于社保的资金支持往往是由政府直接给予支持,可以是直接性地进行地方拨款,还可以是个体与国家共同来承担,对于后一种状况个体仅仅是需要承担较小一部分的资金,而国家则是资金投入的主要承担者。此外在长久建设农村社保的过程中,农民个体责任过于凸显,而集体以及国家责任则过于隐化。农民由于本身收入有限因而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可能担负起社保支出的,长期发展下去就形成了农村社保缺乏较为足够的资金支持进而不得不实施较低的社保标准。
(三)农村社保缺乏科学化的管理机制
农村的社保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其主要承担着社会优抚以及社会救济等方面相关业务。其中医疗保障业务主要是由卫生部门进行负责和管理,而农村保险等业务则主要是由扶贫办或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和管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农村的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是通过多个部门进行良好协作而完成的,但是现实中多个部门负责也会使得合作出现意见分歧,不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从不同视角看社保问题,因而也就导致了在合作中互相扯皮等现象较多发生,进而严重影响到社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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