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航运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对新形势下的海事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海事法院的工作和法治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七月,国家级重点团队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的同学们走出校园,在指导老师邹鸰和陈自发的带领下走访宁波、上海、厦门各地,深入实地考察调研,运用所学的知识,研究在新形势下海事法院如何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供法律保障,探索“一带一路”战略对我国航运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
履行海事审判职能,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11日上午,“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前往宁波海事法院。在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陈晓明的带领下,实践队员旁听了一堂有关海上货物运输赔偿问题的庭审,并与宁波海事法院的法官们交流座谈。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上活动更加频繁,新类型纠纷不断出现,对海事审判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管辖海事刑事案件的首个试点法院,宁波海事法院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审判管理,以提高海事审判质效和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
第一个海事刑事审判地——交流学习
培养高素质人才,助力航运法治建设
12日,“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抵达上海,在指导老师邹鸰的带领下走访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扈斌律师,高级合伙人李琦律师,合伙人马金株律师、吴婷律师对实践队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之后进行了座谈会与实践队相互交流、探讨。扈斌律师和马金株律师在交流会中也特别强调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的重要性。新形式下的航运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法律素养,也要重视对航海、运输实务等方面知识的获取。航运强国的建设路径中,制度可以借鉴,体制可以学习,唯独人才只能依赖自身的努力去培养。
律师事务所座谈会
运用大数据,创智慧法院
“以法护航”实践队在13日赴上海海事法院走访调研。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松涛、政策研究室主任刘怡如等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实践队一行,在参观了立案大厅、文化展示厅之后,他们向实践队员介绍了“互联网+海事审判”、”海事联动指挥中心”等海事司法智库产品,并与实践团队在座谈会中就法治如何助力“一带一路”进行了讨论。作为全国第一家智慧法院实践基地,上海海事法院敢于做“先行者”,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做出贡献。加快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助推海事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水平不断升级,上海海事法院从未停止步伐。
在海事联动指挥中心讨论
化身普法使者,搭建沟通桥梁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屈一指的航运企业,14日,“以法护航”实践队在指导老师陈自发的带领下前往上海中远集运学习调研。中远集运的张昊校友向实践队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和远景规划,并与实践队员们互相交流讨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对航运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下,航运企业与海事法院之间应当搭建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共谋航运业发展大计,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力量。“以法护航”实践队的队员们将在海事法院的调研结果、得到的海事海商案例分析与航运企业进行充分交流,使之进一步重视货物运输途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促进司法保障更好的指导和服务航运企业和单位,助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发展。
在中远集运的合影
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
根据国家重点战略需要和航运实践变化对海事审判的新要求,厦门海事法院一直在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以法护航”实践队队员们在18日前往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涛、胡伟峰庭长就涉“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进行座谈。座谈会中,李涛主任对厦门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事精品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令实践队员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需要航运法治的保驾护航。
厦门海事法院讲解
宁波、上海、厦门三地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区域,海事法治各项工作走在时代前列、勇力潮头。通过几日的走访调查,实践队队员深刻体会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我国海商事法律的推动作用。古有杜甫“驼马由来拥国门”描绘丝绸之路的繁盛,今来各地海事法院为“一带一路”战略保驾护航,积极推动我国从海事司法大国转变成海事司法强国!
(撰稿人: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队员 郭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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