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进一步巩固依法治理成效,加快建设法治国家,2021年7月,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集中前往新乡市长垣县赵提镇和新乡市封丘县黄陵镇闫庄村开展义务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的义务普法活动,“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收获颇多,志愿者们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实践成果主要有以下几点:
1.乡村法治教育弱,法治宣传不到位,村民普遍法治意识不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村民主要从电视上学习法律知识,村中几乎没有法律宣讲与法律援助。乡村法治建设环节薄弱,乡村在经济方面落后于城市,在法治方面更落后于城市,法律在乡村的贯彻实施不到位,导致村民普遍法律意识不高。
2.基层乡镇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由于乡村经济落后于城市经济,导致法律专业人才涌入城市,乡村缺乏专业人才。在走访中发现,村民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也会想运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乡镇缺乏专业人才和资源,而放弃。乡村法律事务繁杂,不少争议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村民群众服从判决、遵守调解协议的意识差,降低了村民群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严重影响到了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乡村的积极性和热情度。
3.法律覆盖程度不高,村民群众普遍法律意识不高,在走访中我们发现村里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与青少年,这两类人群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也响应的不是很高,很多人认为法律是没有作用的,当法律与当地的风俗、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坚持固有思想去埋怨法律、破坏法律。
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面对着高温与烈日“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的志愿者们一直坚守在普法道路上,增强了志愿者们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志愿者们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服务社会中提升自己,在实现自身理想目标的同时担当起推动国家乡村法治建设的重任,普法之行,任重而道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的开展,有利于大学生在实践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实践过程中增强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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