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筑·新村”实践团队成员刘莉、王俪霖、刘梦洁、刘欣雨、文倩以及李冰,在中央“三下乡”的号召下,于7月30日在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永兴镇开展了“筑·新村”实践活动,为推动乡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做出行动。
党有号召,青年有行动。为响应共青团中央“三下乡”的号召,经济贸易学院“筑·新村”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从乡村振兴出发开展活动,了解乡村民情,进行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乡村发展。法制先行,助力乡村振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经济贸易学院“筑·新村”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走进乡村、深入群众,在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永兴镇开展了为期七天的实践活动。
2021年7月30号,“筑·新村”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正式起航,由于疫情的原因,社会实践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
首先,实践成员前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永兴镇进行简单的考察,通过与乡村居民交流了解乡村近些年来的发展变化,并对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大致的掌握。队员们了解到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幸福感增强,但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后,实践团队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线下实践成员们向乡村居民发放法律宣传页并对居民们详细耐心地介绍了相关内容,线上实践团队通过制作短视频、音频等方式向乡村居民介绍法律知识,增强居民们对法律的认识,促进新农村的更好的发展。
实践队员们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向当地村民发放法律宣传页并对村民们详细耐心地介绍了相关内容,与此同时也通过录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相关音频、发布相关文章进行等多种方式,向乡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促进乡村振兴。许多村民也积极地反映说:“像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老年人没想到也还能学法、懂法,我们一定会好好遵守法律,用好法律,也去为家乡发展献份力。”
在本次社会实践中,实践成员了解到了乡村居民的守法认知度,知道了乡村振兴应进一步加强乡村的法治建设,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法治建设崇尚文明乡风。郡县治则天下治,乡村治则百姓安。实践团队将继续为乡村振兴助力,并与更多人携手努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构筑更好的新乡村。通过本次社会实践,实践团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为构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也提高了本团队成员的协作协商能力,增加了团队成员的社会实践经验,丰富了课余生活。“筑·新村”我们在路上,并将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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