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携法熠行实践队成员来到朗琴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进入社区,居委会的氛围十分惬意,不同于法院和监狱的社会实践。这里的工作人员之间交谈自由、随和,具有社区独特的气氛。
听调解员说,朗琴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调解工作大多数是普通的纠纷,涉及经济赔偿的较少。比较典型和频繁的多属于上下屋之间漏水、房屋租赁的纠纷,但是纠纷的真实数量也不多。自该调解员于2020年10月上任以来,共调解民事纠纷17件,数量较少,这也正是邻里和睦的体现。
纠纷调解一般是当事人一方寻求居委会的帮助,调解员找到另一方,双方在调解室中进行平等交谈、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遇到的最大的难题便是单方的不愿意调解,当不愿意调解的情况发生时,调解员只好建议另一方储存好相应的证据,准备上诉。当调解成功时,双方便会签署调解协议,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效力存疑,可以送至法院确认,保障效力。
纠纷调解的时间长短不定,要看纠纷的复杂程度和当事人的性格特征,这也就相对应的要求调解员拥有充足的耐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品质。此外,公平公正也是调解员必须具有的能力,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必须站在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这样才能够得到当事人的信赖,有助于纠纷的解决。当然,最重要的是调解员必须知法懂法,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调解。
民事调解最大的特征便是人性化、较为灵活,相比于具有威信的法院和严肃的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调解便显得具有亲和力。在公安机关进行调解,难免会给当事人重重的心理压力而有所不安,在居民委员会调解,则可以更好地保障了双方的平等、充分、和谐地协商交流,进行和解。
虽然此次前行,没有经历到切实的调解活动,但是通过对调解员的采访以及调解员的介绍,我也收获了很多有关居民委员会对纠纷调解所起的作用。纠纷调解活动少,也正是邻里和和睦睦的彰显,是一件好事。我相信每一个调解员也都是秉持着有纠纷尽可能调解,没有纠纷是最好的心态前行的。
法律服务梯队中,少不了在每一个社区中调解员的努力与付出,相比于法官和律师,他们更是默默无闻,充当着法律中的“和事老”角色,在倾听之中维护社区治理。
此行,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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