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绿
———党史学习中的水污染防治法
近几十年来由于工农业的发展以及人口的膨胀,世界的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而我国的污染状况更是不容乐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水环境维护工作,将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维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像维护眼睛一样维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证饮用水平安,基本消灭乡村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新时代治水兴水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本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湖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由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之一。水体虽然具一定的自净能力,但当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水体的自净能力时,即发生水污染。据环境观测,全国每天约有1亿吨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严重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水量的60%至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修订水污染防治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的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健康、生命安全,水污染也关系到生态安全和食品安全。目前我国水污染的形势非常紧迫,不光是大江大河的污染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而且近几年来,爆发性的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修订好水污染防治法也是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执政为民政策的重要方面。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很多内容,吸收了各方面好的意见。
我们应重温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光辉历程,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从党史和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汲取力量,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效和污染防治攻坚的新成绩,开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新局面、新辉煌,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供稿人:梅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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