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祁连山,守护生态屏障
——通过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剖析环境问题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陆河流域核心水源区,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长期以来,其生态保护与治理一直是国家、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高度关注。祁连山东端天祝县、地处甘肃省中部、黄河流域中上游和石羊河流域源头位置,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地位极其重要的林业生态大县。被誉为“绿色保姆”的祁连山东端水源涵养林,是下游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在维护生态安全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涵养水源。发源于天祝水源涵养林区的两条外流河和六条内陆河,灌溉着下游200多万亩耕地,保证了数以百计的工矿企业和城市用水。二是保持水土。使每年流入黄河和石羊河的泥沙减少约1100多万吨。三是蕴藏物种多样性。林区保存比较完好的生物种源库和物种遗传基因库,可长期、稳定地向人类提供引种、驯化的种源,在我国生物遗传的多样性方面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
祁连山的生态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人为破坏。其中就有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件,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是指近年来在祁连山保护区内,因为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导致局部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系列案件。
2017年1月至10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15人。
祁连山环境污染事件一般指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
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是指近年来在祁连山保护区内,因为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导致局部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系列案件。
2017年1月至10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15人。
祁连山是中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矿藏、水资源富集,近年来,祁连山局部生态遭到人为破坏。[1]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主要有:
一是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保护区设置的144宗探矿权、采矿权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保护区划界后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的,涉及保护区核心区3宗、缓冲区4宗。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探矿、采矿活动,造成保护区局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
二是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当地在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强度开发水电项目,共建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由于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巨龙铁合金公司毗邻保护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无法稳定达标,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对其执法,但均未得到执行。石庙二级水电站将废机油、污泥等污染物倾倒河道,造成河道水环境污染。
四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2015年9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生态修复和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处生产设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祁连山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应当加强法治管路,祁连山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缺乏绿色发展、持续发展理念,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企业主则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置生态环境于不顾,部分公职人员违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原因。该环境污染案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违法开发矿产资源,部分水电站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这四个方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虽已取得可喜的成果,但在之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想保证发展质量,其仍是司法工作的重点。
————撰稿人:刘昭阳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49785.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