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市物皆有度,政理讼平法治天。”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力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而普法教育更是通向法治天下的必经之路,8月26日、27日及9月2日和9月3日,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郴州市桂东县暑期社会实践团通过入户走访沤江镇秋里村与寨前镇白竹村,以及与当地村委会主任的交谈,对当前基层普法感触颇深。
基层普法的目的和意义何在
“对于基层普法并不是说百姓如何运用法条法规去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让百姓心中有法,相信法律。”寨前镇白竹村的黄支书表示,让百姓去系统的了解法律并不科学,对于民间纠纷的处理,百姓更愿意通过私下调解去解决,而基层普法的目的则在于如何更好的将法律与调解结合起来,让法理和情理在民事纠纷的解决中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增加百姓的维权意识,这才是当今面对农村基层普法教育的核心之处。
调研团在走访秋里村与白竹村时发现,大部分百姓在面对纠纷时不会去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些百姓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部法律能够解决这方面的纠纷,还有的对法律的公正性持以怀疑的态度。这让调研团深感基层普法教育刻不容缓,基层法治建设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业,在基层社会治理与防范社会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基层普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及依法履行各项义务的自觉性,理性合法地表达各种利益的诉求,妥善处理民间纠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培育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逐步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如何推动基层普法教育
在调研团实地走访中,秋里村与白竹村的纠纷大多集中在宅基地,借贷以及民宿合同关系中,而对于宅基地纠纷与借贷纠纷则主要发生在邻里以及兄弟姐妹之间,这种矛盾一般由来已久,而这之中的情感联系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化,很难单纯地利用法律诉讼的手段去化解纠纷。这种在“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徘徊,也正是基层调解发挥作用的关键之处。推动基层普法教育不仅仅要关注百姓的普法教育,更要注重村级干部们的普法教育。
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基层普法教育要有所作为。首先,最重要的是向村级干部们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定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阅读法律法规,对基层纠纷中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有法律意识,方便其调解纠纷时向村民们提供有效的建议。其次,针对每个村面临不同的纠纷类型,着重向村民普及对应纠纷的法律,采用“讲故事”这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让群众认识到法律的有用之处,建立起对法律的信心。最后,普法教育方式多样化,可以通过组织观看相关法律问题的电影,法律主题的文艺表演,积极构建集普法与法律服务于一体,更加方便快捷的基层大普法平台,坚持互动式、嵌入式开展普法工作,让法律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法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此次入户宣讲的活动中,宣讲团队在宣传民法典确定的平等、自愿、诚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关注群众掌握的民法典知识范围,也深刻地理解了基层普法的重要性与不易,真正的认识到基层普法的目的与意义,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调研团在法律的这条道路上,也将继续为建设法治中国砥砺前行,让信任法律的人们看到光明。
图为团队成员与村委会干部的相关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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