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程依婷)8月28号上午九点,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赴湖南省湘西凤凰县社会调研团集合完毕,带着满满的元气开始新晃侗族自治县新一天的调研活动。
(图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上午九点二十,小组成员准时到达新晃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小组成员很荣幸地受到了司法局法律援助分管胡副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黄主任的热情接待。简单的介绍之后,小组成员在大厅就新晃侗族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展开访谈。据胡副局长介绍,“近几年,农民工讨薪案件占多数,今年有大概20多件,赡养老人案件不多,今年有5、6件。”因这几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的经济还是属于输出型,大多数年轻人都是外出务工,有些项目老板付不了钱或者项目老板跑路,所以农民工讨薪案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多数。这类案件的解决方案有从项目初期预留工资或者把项目盘活让人接盘这几种。新晃侗族自治县民风淳朴,但还是会出现赡养老人问题,这些案件大都是因为几个子女家庭经济情况不一,子女之间互相推诿,导致老人无人赡养。“对于少数民族案件,还是比较少的。虽然新晃是少数民族自治县,但基本都已经汉化了,日常生活基本一样。但是仍然有些纠纷。”谈到少数民族案件,胡副局长如是说。接着也给小组成员讲了一些典型案例,比如关于坟墓所属,有新坟压在旧坟上的矛盾,一方说把坟墓往后推,另一方不同意,结果把坟掀掉了。随着访谈的进一步深入,胡副局长也和成员们谈起了近期的法律援助接待数据:去年案件数中刑事案件较多,如有开设赌场的案件、农村疫情期间赌博的案件等等。刑事案件需要法律援助较多的原因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推进。访谈进行到这一步,小组成员对新晃侗族自治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成员向胡副局长进行了相关访问。胡副局长表示,法律援助的流程大概是当事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会指派律师对当事人的问题进行登记,能解答的简单解答。不能简单解答的看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的让他们去找社会律师、律所等。符合的如贫困户、五保户需提供初步证明即可接受并提供法律援助。胡副局长还进一步给小组成员介绍了法律援助律师的来源,他们主要是来自法援的律师、市司法厅派来的律师、司法部派来的律师、除此之外还有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援的律师是不能收费也没有案件补助的,市司法厅和司法部派来的律师会有工资,社会律师会有案件补助。
(图为小组成员与胡副局长和黄主任的访谈过程)
访谈进行中,小组成员问到关于法律援助时民族区别对待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黄主任表示,审理案件主要是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不能改,在法援公示的内容才能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寻找情,做到情合乎法。黄主任也进一步向小组成员讲解了法援和法院的衔接问题,民事案件由当事人自己来或者法院告知当事人来法援中心,刑事案件没有律师的由法院给法援发通知。上午十点二十,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将近一个小时的访谈圆满结束,在敞亮的大厅内,小组成员们手拉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赴湖南省湘西凤凰县社会调研团队旗与胡副局长和黄主任留下合影。
(图为小组成员与胡副局长和黄主任的合影)
上午的调研顺利结束后,胡副局长还热情的邀请成员们在司法局食堂用工作餐,这使得小组成员对司法局的法律工作者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对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成员们对这次的调研都有颇多感悟与收获,也更加期待下一次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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