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地走访三个地方,亲身实践,我发现无论是中学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人民检察院尽力完善司法程序还是人民法院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都深深地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的重视,同时我也看到了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效——校园犯罪行为逐渐减少,当地青少年的犯罪率也逐年下降。
青少年正处于个体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生理和心理上都正在经历着一系列重大变化。这些生理和心理的变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促进幼小的个体长大成人。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正确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消除不良影响,从而使他们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健康都能够得到促进,这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之一。
“民为邦本,法乃公器”,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培养青少年诚信、文明、守法的法治意识,是帮助青少年远离犯罪,走向文明与法治,构建和谐校园的最佳途径。
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这也是一项非常讲究科学与方法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在正确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坚持科学的态度,遵循心理发展规律,深入全面地了解青少年的实际问题,这样才能为较好地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提供现实的可能性。学校、法院、检察院等工作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一定要结合实际,在可提供的资源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计划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不能盲目攀比,制定一些过高或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这样不利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一定要有科学的教育观,因地制宜。
同时,我还深刻地认识到,青少年犯罪预防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我们依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前方仍旧道阻且长。而这条路,需要你我一起共同携手走下去,共同迈向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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