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寻人拒用河南话----规章也需要温度
2018年5月13日,郑州市民倪女士带着母亲和孩子去超市购物,当她和爱人在三楼休息区就餐之后,发现抱着孩子去玩的老人没有了踪影,跑遍整个超市的二层、三层寻找也都无果。超市范围大出入口又多,倪女士担心上了年纪又带着孩子的母亲走丢,于是在超市员工的提醒下,前去服务台寻求广播找人,出于对母亲的考虑,倪女士想用河南话播报,却以必须用普通话为由遭到了拒绝,对此,倪女士感到十分生气和不解。
超市拒绝使用河南话播报的理由很清晰,总结起来不过是因为超市有播报方面的规章制度,而制度一经确立,便不能够轻易被打破,根据存在即合理这一至理名言,制度本身应该是无错的,但是,规章制度归根结底是人制定的,因此,它也该和人一样是有血肉和温度的。
从理性角度出发,带着孩子的老人是在超市里走丢的,无论如何,超市都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其家属在第一时间内共同寻找,从而将老人的受危险几率降至最低。此外,超市广播具有寻人启事的作用,它的存在就是为有需要的顾客服务的,从法律层面来说,据了解,国家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3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第13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均没有禁止使用方言的规定。并且这是在一种紧急情况下发生的播报,其信号接收对象也十分明确,如果担心干扰到其他顾客,员工也可以在事先使用普通话进行解释说明,而不是坚定地拒绝。
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带着孩子的老人走丢,发生在仍何人的身上都是十分惊恐的,尽管超市有这方面的规定,也不应该照搬照用,在危急时刻显示制度的不可撼动性。此外,在此情况下如果对其他顾客造成了不利影响,出于情感上的共鸣也能够得到他人的谅解。
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专家、郑州作家协会原副主席赵富海认为,对于这件事,如果只用普通话播报,其实是“强词夺理”,超市完全可以用普通话、方言两种形式播报,急顾客所急的做法,才是真正帮商场树立良好形象的方式。河南大学教授、方言专家辛永芬也表示,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方言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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