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户晴/文 王雅琪/图)作为2020级学生民事诉讼法实务学习的第一课,5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于德智楼9A410教室组织民事诉讼法学习专题讲座,由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四级大法官聂礼刚担任主讲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文革担任主持人。教师向晶,2020级全体学生到场学习。
讲座伊始,聂礼刚由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追求引入,研究民事诉讼制度的意义在于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法的认识和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民事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将在平等、诚信的基本原则上具体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合议制度、上诉制度、再审程序等,以恩施州为例,小额诉讼占所审结案件总数的50%以上。随后,聂礼刚结合具体实务经验讲述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方法。民事诉讼法具有体系化和系统化的特点,学习过程中要掌握“1+1+N”的方法即总体把握民事诉讼法,结合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以及各项证据规则、指导案例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应当注重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突出重点与难点,并具体举例证据真实性的判断与采信规则。学习民事诉讼法最为关键的是模型构建,将所学民法学知识与民事诉讼程序相结合,搭建起完整的民事诉讼纠纷解决全流程模型。而后,聂礼刚通过列举案例,详细阐述民事诉讼实务中诉讼路径的选择。
最后,李文革副院长对讲座作总结,并表示讲座精彩纷呈,日后要加强理论与实务的交流学习,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提供更多学习窗口。(编辑 袁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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