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据观察,开封杞县付集三中存在部分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现象,这是一重大不安全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一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法规,但付集三中大多的学生年龄低于16岁且学生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无法保证,若出现意外,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校的老师、校长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学校也将承担意外的责任。校长特别提出这一安全问题,这引起了实践队的重视,实践队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守护者社会实践队7月23日例会上,队长严格规定学生上下学不可以骑电动车,骑电动车者一律不予进校并严肃处理。学生的生命安全大于天,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抓实抓好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是守护者社会实践队的头等工作,提高学生自我安全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1996年,国家教委等7个部委联合发文,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是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学生的关心和爱护,能够体现党的温暖,体现对安全的重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不仅需要社会的关心,更需要学生自我安全意识的提高,让他们知道安全在自己手中,生命需自己把握,平时处处、时时要注意安全。自己平时注意了安全,就会减少伤害,甚至伤亡,伤害往往发生在自己的不经意间。学生不可在没有监护人陪护下骑电动车上学,路上车多人多,极不安全。要举出相关交通事故的事例,让同学们知道其中的利害,做好安全教育宣传。
安全教育要常预测。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查找不安全因素及各种事故隐患苗头,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是培养学生安全意识的基本方法。告诉学生校园内存在着哪些不安全因素,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何预防。班级安全员与宿舍舍长应经常检查可能出现的隐患,如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让安全警钟长鸣。
常教育。要认真做好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是增强安全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方法应当多样化,充分利用宣传挂图、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也可以请公安、交通、司法等有关门诊部的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进行安全教育展览;随时随地胡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实地参观,现场教育,介绍事故案例,特别是警示教育。一块别开生面的交通事故图片展,一定会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周、安全月活动,定会促进学校的安全工作。
为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护者实践队将于7月24日举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校长的相关讲话内容,学生的交通出行安全将是我们一直关心的问题,让安全伴随学生们左右,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为学生的幸福铸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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