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犹可憎,“网暴”更堪忧
看过一则材料:女子在地铁车厢吃凤爪吐骨头被疯狂网络抨击。女子在地铁车厢吃凤爪吐骨头,的确不文明,理应抨击。但引发的网络暴力却被看作顺其自然。如此风气,盛行于世而不觉其鄙劣,才是悲哀的所在。所以我说:“凤爪”犹可憎,“网暴”更堪忧。
针对“凤爪姐”这一不文明行为,站在道德的角度,的确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就事论事,她的问题自当有相关法律相关部门作出相关的处理。至于“丢工作”,“公司业务受影响”这一系列的后果未免就引人深思了。追究其根源,是网友们错误地站在了审判者的位置,借助舆论的压力,道德的面具,让一切口诛笔伐变得有理有据,而唇枪舌剑,去势汹然,使得该女子即便楚楚可怜,也无可奈何,以至于百口莫辩。
网络暴力的可怕如上所言。时下这种风气盛行,案例常提,想必大家应当熟悉。这种暴力的背后,有诸多因素。其一,网络作为时代的产物,信息的传播途径,自然而然地给予了一个看法平台,也使得所有社会公民都具备参与评论的权利,它提供了搜索引擎,以至于“凤爪姐”被人肉,被爆料,也提供散播功能,以至于被爆料之后一时之间评论风起云涌。诚然,网络本身无坏处,我们于此了解新闻,发表见解,利用时代的科技汲取社会的信息。然而,正如柏拉图所说:“人是一切事的尺度”。我们常常因为把握不好尺度而落入这样一个误区:站在道德的高度肆无忌惮地去指责,埋怨或者漠视那些看似跌入了道德深渊的人,并且自以为一句评论或褒或贬,无可厚非。所以有了当众星哀悼巴黎,秀娃遭炮轰的范玮琪,更有报道称,英国一女孩上传照片到个人主页却无故受到谩骂,最后不堪网络暴力选择自杀。
当然,只有网络的原因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所以有了其二:人性的丑恶趋使人们站在群体之中而将矛头指向个人。因此“凤爪姐”会受到众人排挤最后感觉难以立足。早在鲁迅的时代,社会便是如此,所以孔乙己和祥林嫂的悲剧当中,群众总是一只无形的手,于日积月累之间将人慢慢推入深渊。网友群众们自诩为审判者,却从不审判自己的审判行为是否合乎情理,是否言过其实,因为这样不合格的审判者只是在尝受审判他人的快乐,以及博得关注,被点赞的成就感,而且不需要为行为造成的后果负任何责任。
所以不得不承认的是,公民素质有待提高,而这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姑且不谈。但有关部门的网络监管则无疑是可以有效实行的,并且这是有效避免网络暴力的措施之一。
回到材料本身,抛开对于网暴者的一切偏见。我想说,或许他们没有恶意,但总归是错位了,错位地将自己置于一个审判者的地位。而恶意是可以被颠覆的,错位却不能,它只能成为被审判者的悲哀。我想,在网络社会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网友们的错位。因此请停止错位,让网络暴力不再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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