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是狄更斯以冷幽默方式描绘的伦敦街头的肮脏与下流,印象深刻的情节很多。但基本都是围绕着那个时代社会司法的荒唐,下层人民的苦难,贫穷带来的不良风气发酵了犯罪与丑恶。尤其是男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在误入伦敦扒窃团伙跟着机灵鬼等小窃贼进行第一次盗窃活动时所遭遇的一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波兰斯基的电影对这段情节的描绘也堪称精彩绝伦。
奥利弗·特威斯特最让我惊讶的地方就是像他这样一个济贫院长大后来又进入扒窃团伙的孤儿,没有得到任何慈善的对待与教育的男孩,居然没有长成一个满口粗话、良知泯灭、将盗窃视为呼吸般正常的小恶棍。相反,奥利弗没有任何反社会倾向,他的举手投足都很有教养,好像是个大户人家出身的孩子一般,有着纯洁的、完全没有被周遭这个挨千刀的世界所污染的宝贵心灵。
刨除主角光环,我们可以看到奥利弗人格的伟大。
他看到与自己同路的机灵鬼和查理·贝茨偷窃布朗罗先生的手帕,对此的感觉是莫大的恐惧。这份恐惧并非来自于担心被布朗罗先生发现,而是来自于对“盗窃”本身的惊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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