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于1918年5月发表在《新青年》四卷五号上,这本书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初读《狂人日记》之时,心中满是困惑,觉得自己丝毫把握不了鲁迅所要表达的情感。静下心来,细细品读,方知其中的韵味,给人无限的沉思。里面的每句话读起来都感到相当恐怖且意味深长,读完后每每回想起来,那些话就像在耳边说起一样清晰。且那种文章读完后,总让人觉得浑身都变得有气力,想反抗点什么。
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短小精悍,表现了国之动乱与黑暗。讲述了封建年代时期“人吃人”的灾难。这本充满了创新手法的小说让我印象深刻,同时其中的某些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十分震撼与痛心。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鲁迅用简短传神的文字,准确地描绘了一个狂人的精神世界的异常,充分咱先了其文字功底和语言魅力。文章开篇以特殊的视角描写了一个狗,即体现了日记主人的“疯”,引出下文疯子的视角,充满了讽刺意味。
‘狂人’在常人眼里,他是不理智,胡言乱语的,处在幻想中,具有迫害症的疯子。从深层角度看,他是具有巨大洞察力的觉醒者,充满忏悔精神。总的来说,狂人是疯子与觉醒者的统一体。
本文中的‘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了’‘黑漆漆的,不知是日与夜’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暗示了当时社会的灰暗的长久,人们处于黑暗之中,思想麻木、愚昧。本文一直以狂人的口吻述说‘吃人’事件,吃人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未曾消失,被吃的人终会变成吃人的人。生痨病的人用血做成馒头、我可能也无意之中吃过妹妹的肉、大哥是吃人的人等这些语言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社会急需国民觉醒,只有国民觉醒了,社会才能有光明。
最后,救救孩子……这一句话蕴藏着狂人为了改变当时社会吃人的现象,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而进行的实践性探索,把希望寄托在纯真的孩子身上。希望通过文学创作,呼吁人们共同努力使救社会改变它的旧风气。《狂人日记》以主人公疯病治愈为结局,到底吃人的人改过来没有,我们不得而知。
如今,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生活安稳,我们也许不能真正的感受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的绝望,但我们可以从这篇小说中得到:只有勇于面对当时社会的弊端,不断探索,使社会制度与社会相符合,不断改革旧文化、旧思想,国民不受压迫,思想解放,社会才能有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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