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人们总是偏爱于前面两个。
春天是万物复苏、新年伊始的时节,夏天是白瓷梅子汤、碰壁叮当响的时节,春分咏柳,夏至赏荷,到处生意盎然,直到极地的最后一片黑暗都会被极光驱散。从古至今,不乏希望只保留这两个季节的人们,甚至“春夏”这两个字连在一起都会让人感受到美好的寓意。相反,秋天和冬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自古逢秋悲寂寥”,“山雪河冰野萧瑟”,彷佛自古以来秋天和冬天就是人们为了迎接春天和夏天而渡的劫。或许是旧石器时代人们对于寒冷的恐惧更胜一筹,或许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广为流传,或许是许多恶疾总在这种时候夺取人的生命,天气转冷总是被认定为噩兆。作为这种温度的代表季节,秋冬自然少不了被诟病。
林语堂有剖析过“孤独”这两个字,有孩童、有瓜果、有走兽、有飞鸟,足以支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窄巷中”自然热闹,可这些都与你无关,这才是孤独。独处于山水之间未必落寞;身处车水马龙之中,心却无处栖息,这样也许才更加凄凉。街上星星点点的路灯光、车灯光,万家灯火璀璨;天上稀稀疏疏的不灭星辰、飞机尾灯,一轮婵娟皎洁。数种光将整个世界照得亮堂堂的,却难以点亮那离乡人的心房。可见人间万象自有它的因果,就如此把许多东西强加给季节是没有道理的。
我偏爱这清冷的秋,偏爱这刺骨的冬。
消去酷暑的那份余热,秋天的风总是比空调来得更彻底些。人们入秋的仪式千种万种,“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和之后涌现的第一件秋衣秋裤,第一杯红枣枸杞等等,都不过是给身体一点温暖,也给心灵一点温度。对我而言,入秋的仪式有着不一样的温度——吹秋天的第一场秋风。到江边那条最熟悉的路上一个人走着,等着回忆慢慢向我袭来,等着伤口被一一拆封。这种清醒并非折磨,只是对自己的一种提醒。毕竟后面的路很长,总要打包一点行李,才不会重蹈覆辙。
一直觉得冬天总是比其它季节要漫长些,可能是因为它的不近人情,索性让全世界与它一起冻了起来。冻住屋檐上流下来的水滴变成了冰刀,冻住青石板墙上温度计的煤油泡,冻住我们的记忆和神经,冻住每句呢喃时嘴边的水蒸气。一直没有相信过永远,但也还是感谢它延缓了每句“地久天长”悄悄溜走的脚步。用棉衣猛地将每句誓言紧紧裹在怀中,存进回忆的小冰柜,在关门的刹那好好说再见。只有真正放下,才能将回忆一起冰封。
漫长如漆黑冬夜,秋风堪刀锋凛冽。可黑夜再黑,也压不过雪的白;秋风入诗,也依旧暖人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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