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群雄逐鹿,商鞅变法。
1.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战国初期,秦国对于局势的应变都稍显滞缓。井田制的瓦解、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赋税改革,均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发展也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秦国在诸侯国中处于极其尴尬的位置,稍有不慎,便会被其他诸侯国攻打、兼并,秦孝公认识到局势的变化,积极引进人才,变法图强。商鞅就成为这些人才中的佼佼者,提出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为秦国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深得秦孝公的信任。
这其中最突出的贡献就是废井田制,重农抑商。井田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完全失去了可行性,再加上秦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如果依旧固执的执行井田制,就会造成民不聊生,军备不足的局面。废井田制势在必行。重农抑商在古代封建制度体系下一直是备受君主推行的,在封建农业社会里,经商对于农业有很大的冲击,抑制商业发展一直都是每任君主所关注的。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成为商鞅变法的重点。
破除了井田制后,农民耕作的亩制范围扩大,重农抑商,社会对于农业的认知度普遍提高,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些举措都有效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为秦国的军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后期的诸侯国逐鹿提供了经济支撑。《论衡·书解篇》有言“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即为商鞅对于秦国的发展有着汗马功劳。
2.抵制儒家教育,推崇法治。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欲行新制,然而举国上下反对的声音络绎不绝,变法举步维艰,无人可用,无法可施。于是秦孝公引进人才,又召群臣议事,讨论变法相关事宜。然而旧族势力坚决反对变法,他们还秉承着,“无利可取不变法,功效不佳不易器”的顽固不化理念,“无古可循则为不妥,无礼可依则为无邪。”此时商鞅就敏锐地指出:“昔日之世不同教,何出古法?帝王不相一,何出礼可循?”、“治世不可唯道,利国不可法古。古有汤、武之王,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亦无不可,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因时就事而立法,因事规世而制礼”商鞅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此后,变法也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商鞅先后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同时又提出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这些法治举措或多或少的对于秦国社会治安造成影响,社会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从而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也打下坚实的基础。商鞅所改革的法制对此后秦王朝的影响都是十分深远的。据考证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秦律》也多处涉及到连坐法,尽管在现代人看来,连坐法是极为残酷的,例如户籍登记或者其他犯法,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
一盾,“皆迁之”即为被流放。但对于当时社会的管理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奖励军功,强军强国。
在商鞅变法稳步前进的时候,强军建设也日益规入进程中。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后,商鞅便计划着实施强军建设,具体体现在颁布以下法令: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这些措施都大大激发了士兵的热情,为了加官进爵在战场上厮杀,秦国的军队战斗力也就显著提升了。在诸侯国征战中,也取得一定程度上的优势。为秦国更进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为以后秦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
秦国推崇战功慢慢成为一国风气,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与当时各诸侯国军队相比,秦军堪比“虎狼之师”。秦国在对外征战中,屡次获胜,秦国也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杜平相会,对于秦国来说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秦国在诸侯国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秦国在兼并战争中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与原秦属地天差地别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为秦今后一统奠定了物质基础。
总结
商鞅变法是秦国自上而下进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旨在维护封建君主统治)变法改革运动,这场改革因时就势,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了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区别于封邦建国的君主封建专制)社会转型,即便触及到旧贵族阶级的利益,但适应了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成长,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传统过时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进步,促进了其经济发展。同时,壮大了秦国实力,实现了强兵强国。为以后秦国一统天下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对后世变法起到启示作用,为中国历史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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