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近代文学史课堂中正讲到五四与新文化运动的时段,其中提到林徽因,提到冰心,提到萧红与丁玲,讲到这样一群早早睁眼渴求自由的先进女性,我总是大有触动。
时至今日,女性权益相较数十年前,境况已是好转太多,于我感来,二十多年的生命路途中大部分的时候总是感到被尊重的。不过始终令人悲伤的是,我的世界太小,这条路真实还是无比遥远而艰难的,如若有心细数,从外界眼光到社会形势,面对女性的不公与歧视仍是数不尽。改变的征程,路太漫。
刚才一不小心讲跑题了,我今天想讲的,其实是自由。任一个个体存在于世,不论身处生命历程中的哪一个瞬间,人都应有活成自己的自由。我们讽刺三纲五常,斥责世俗的眼光,但却无法认同男性拥有女孩一般细腻的内心,更何况的以自己的喜好穿上渴望的裙子。我们心怜黑人受歧视的不公遭遇,却无法接受两个同性拥有异于大部分人的普通爱情。谁说女孩就该温婉娴静,男孩就必须刚毅粗犷,爱情就只能被框限再性别不同的人之间呢?
时至今日,我们该给“正常”下一个新的定义了。这世间,每一个人都正常,做自己就是正常。不论你是剃短寸的姑娘,还是喜爱裙装的少年,不论你内心心心念念想要交握的灵魂是同性还是异性,人就是人,行为就是行为,爱不过是爱本身,绝非你男我女所独享之。
Priest在《过门》中写“脑残混混敬健康与自由;杀人犯敬健康与自由;同性恋敬健康与自由”我深了然,人生海长,最重的也无非这四字而已。
我们不要成为完美,不要成为这混沌尘世中的大多数,我们要做自己,我们都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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